【律师视点】高丽姣:视频讲解 | 夫妻间怎样算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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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夫妻间怎样算感情破裂?
A: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十四种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五种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没有上述明确的情形出现,则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1、婚姻基础主要考虑双方的基本条件、文化层次、家庭背景、交往时间等。
2、婚后感情主要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生活反映的事实进行分析。
3、离婚原因对于准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有无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并非一成不变,司法实践中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比比皆是。
因此,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从上述方面判断,只要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就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常用婚姻家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司法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司法解释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司法解释三》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继承法意见》
7、《婚姻登记条例》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简称《司法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简称《民事审判工作问题》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意见》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处理财产分割的意见》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处理子女抚养的意见》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简称《妇女权益保护法》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简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意见》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涉及夫妻债务的通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民诉解释》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简称《民通意见》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简称《收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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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姣,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11年,曾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律师,现担任北京律协第11届婚姻与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女律师宣讲团讲师。擅长婚姻家事业务领域,主要涉及离婚、继承、房产纠纷、家庭私人财产规划及相关法律业务。至今已为众多当事人解决各类婚姻家事法律问题,代理案件500+。曾为国内某知名歌星、演员代理家事案件,涉及金额上千万,实战经验丰富。秉承”专注、专业、专心“的理念认真负责,广受委托人信赖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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