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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声 | 漆洪波教授:产科如何应对新冠肺炎?这些问题需要重视!

华大医学 2021-12-15



编者按


2019 年末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迅速流行,这场疫情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中,明确了孕产妇为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孕产妇作为一类特殊人群,其机体处于特殊免疫耐受状态,较其他人群更易发生并发症,发病与诊治都有其特殊性,引起产科医生的关注与重视。2019 年末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迅速流行,这场疫情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通知》中,明确了孕产妇为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孕产妇作为一类特殊人群,其机体处于特殊免疫耐受状态,较其他人群更易发生并发症,发病与诊治都有其特殊性,引起产科医生的关注与重视。


近两周以来,湖北以外地区的新冠肺炎确诊人数已经持续下降,那么在当前疫情情况下,孕产妇能否正常到医院进行产检?产科的医护人员应如何协助处理疑似及确诊新冠肺炎感染病例?就以上问题,华大基因医声栏目采访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漆洪波教授,他从产科角度给予了专业可行的建议!





漆洪波 教授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

漆洪波教授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卫计委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市首席医学专家”、“首批重庆市医学领军人才”、“重庆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育部国际合作 “母胎医学实验室”及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庆市高危妊娠诊治中心、重庆市产前诊断中心和重庆市胎儿医学中心主任。

兼任: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全国委员、中国医师协会母胎医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胎儿医学学组副组长、重庆市医学会围产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重庆市医师协会围产医师分会会长、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家高等学校创新引智基地 (国家“111计划”) 负责人等职。

全国统编5年制《妇产科学》第9版副主编,研究生统编教材《妇产科学》副主编,国家卫计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材《妇产科学》副主编,专升本教材《妇产科学》第3-4版主编,参编8年制《妇产科学》教材第3版、共同主编《难产》、《助产》等著作30多部。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等资助30多项,发表的论文320多篇(SCI 6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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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孕产妇应理性看待,按规范产检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孕产妇的产前检查面临很大的困扰与挑战。因为存在着“去医院产检的往返路程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医院产检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交叉感染”等等风险,许多孕产妇难以消除顾虑而没有按时到医院进行产检。


那么是否可以推迟孕期的常规产检呢?对此,漆洪波教授表示,定期产检的目的在于监测孕妇健康状况、胎儿生长发育及健康情况,特殊时期孕产妇可适当减少产检次数,将产检时间适当后移,但一些必要的产检项目仍须按时到医院进行产检,如妊娠11-13周+6天的NT检查与妊娠20-23周+6天的系统超声检查


NT检查对早期发现胎儿染色体异常有着重要意义,如果错过了早孕期11-13周+6天内的最佳检查时段,异常胎儿的NT消失则会失去检查意义。而系统超声检查作为中孕期胎儿排畸筛查有一个月的时间跨度,该时期胎儿大部分结构异常已经可以通过超声清晰显示,因此也是胎儿畸形筛查不可错过的最佳时机


关于孕产妇对疫情期间产检的诸多顾虑,医院作为一个公共就诊场所已加强防范措施,更为妥善合理地安排了各科室就诊流程,极大地缩减了医生门诊以及以往各类检查所需等待的时间,为特殊时期不得不前来医院就诊的人群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加之疫情期间到医院就诊的人数大幅度减少,在正确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去医院是安全的。


据了解,与以往相比,疫情期间大部分进行产检的孕妇在医院停留的时间均不超过2小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取了预约挂号,预约就医时间段、按时就诊的门诊模式,很大程度上控制并缩短了孕妇在院停留时间。因此,相比恐惧就医检查,孕妇掌握新冠肺炎防护的技巧、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则更为重要


在防护方面,漆洪波教授强调,虽然孕产妇是易感人群,但大多数孕妇身体健康且无其他原发疾病,而此次大部分新冠病毒感染者是中老年人,且在有原发疾病的前提下继而引起重型感染。因此,需重视并结合所处地区的具体疫情情况进行防护,也不要防护过度。孕产妇应理性看待疫情,无需恐慌焦虑,以普通人群的防疫措施进行规范适度的自我防护,按规范进行产检即可。



 疫情期间,须加强心理疏导,防范妊娠期心理疾病

妊娠期,孕产妇在生理上发生巨大变化的同时会产生各种心理变化,而每天不断更新的确诊人数及相关新闻信息可能加剧这种心理活动,对一些对病毒感染感到异常担忧的孕产妇来说,焦虑担忧的背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心理战”。而妊娠期的心理疾病,如产前抑郁与多种不良妊娠结局相关,包括自发性流产、异常出血及早产的发生等,因此,在疫情期间,对孕产妇,尤其是已经出现一定程度精神症状的孕产妇进行心理疏导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孕产妇的心理疏导,漆洪波教授建议,不仅需要针对孕产妇本人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还应普及其家属及整个家庭,使家属具备相关常识,能够及早发现孕产妇忧虑的来源,并及时进行专业的心理干预。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应对疫情的经验是设立多种模式的心理疏导服务,包括线上课堂,心理疏导微信交流群等,此外,对抑郁评分量化表专业测评显示有明显心理问题的孕产妇,还有由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的视频服务,可谓多渠道全方位为孕产妇排忧解难。



 产科应对新冠,医源性早产不可忽视

漆洪波教授认为,产科应对新冠肺炎,需要做的是早预防、早排查、早上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七版)》的标准,如果孕妇有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为发热、干咳等症状,或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达到疑似新冠肺炎的诊断标准,首先应对孕妇进行隔离,并按传染病疫情上报,按要求收入隔离病房,有条件者收入负压隔离病房,在隔离病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诊疗。


对于疑似病例的确诊,应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和胸部影像学检查,尤其是CT,对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的病情评估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CT检查是否会对胎儿的发育产生影响是大家尤为关注的问题。漆洪波教授指出,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制定的《妊娠期与产褥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建议》中明确了单次CT 检查不会对胎儿的发育产生影响,疑似新冠病毒感染或感染急性期孕妇,可进行胸部CT检查


在孕期监护方面,疑似新冠肺炎感染的孕产妇孕期监护同普通孕产妇的孕期监护基本无太大差异,但仍应关注孕妇可能会出现发热引起的胎心率加速;如果孕妇出现缺氧及呼吸困难,胎心监护可能也会出现异常。确诊新冠肺炎孕妇的孕期监护与疑似病例相同。


孕产妇新冠肺炎的治疗需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七版)》的标准进行,其中涉及是否及时终止妊娠的问题,需要产科医生协助。漆洪波教授表示,在疫情严峻的特殊情况下,孕期32-34周时及时终止妊娠可能有益于孕妇后续治疗及孕妇安全。此外,母体新冠肺炎引起的发烧、呼吸困难等症状也会对胎儿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提前终止妊娠带来的医源性早产,是产科医生需要考虑的问题。目前的产科专家的观点普遍认为:终止妊娠需根据孕妇病情,母亲安全优先的原则,同时需多学科讨论,结合重症医学专家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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