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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如何发挥引领作用


摘要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源泉。构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以增强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提高创新驱动经济增长动能为根本方向,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组织能力、协同能力以及创新主体积极性等功能,将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支持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作为重要实践路径。


构建科技创新治理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确定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和标准、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和实施科技发展政策与科技立法的根本要求。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就是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核心动能的系统,本质特征是共同治理。通过共同治理科技创新,提升管理科技创新事务能力,实现创新成果最大化。

构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的方向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治理主体参与平等性,具体表现为包括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及各类创新中介组织等在内的治理主体在科技创新治理过程中既分工又协同,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治理主体能动性。

治理模式多元化,具体表现为科技创新治理主体通过管理科技创新系统的公共事务,形成多中心、多层级、网络化的多元治理模式。

治理结构多样化,具体表现为在科技创新治理过程中,坚持微观管理与宏观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坚持直接资助与间接资助相结合的资助手段、坚持供给政策与需求政策相结合的政策导向,实现创新治理结构多样化。

“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着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激发创新活力,着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着力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五个方面的着力点,高度概括了构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的方向。

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经济产出效率变革、经济增长动力变革,必须以科技创新为第一核心动力,全面提升科技供给能力,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登顶世界科技高峰,必须将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核心要务,将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战略取向,将科技创新的“四个面向”作为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理念和实践要求。

要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活科技创新主体企业的活力和动力。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必须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落实科技创新发展“关键在人”这一战略,且长效坚持完善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提高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保障能力。

在新形势下,立足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问题,强调顶层设计,注重战略布局,有利于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定位、联动发展,也有利于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模式的出现,并形成先行先试效应。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作为一种核心创新动能系统,对要素组合创新、生产流程创新、生产组织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具有颠覆性突破的推动作用,能够实现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产生与应用。

同时,这对于开创经济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具有引导作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通过实现国内科技成果共享和深化科技对外开放,有益于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

一方面,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作为一项全能型控制体系,持续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完善,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城市高质量建设和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科技智慧城市成果共享。

另一方面,这一体系以全球视野的战略眼光谋划和布局科技创新开放平台,全方位、多领域、宽角度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释放科技对外开放空间,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规则制定能力。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的功能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是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动力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务。紧紧围绕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功能的发挥,才能激活市场创新动力活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升科技创新组织能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对于发挥好科技创新组织管理功能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科技创新治理体系能够解决政府科技组织管理职能不足的问题,通过加速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从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等方面建设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培育科技创新中间组织和社会力量。另一方面,科技创新治理体系还能够更好地解决政府科技组织管理干预问题,推动科技产业化、市场化,发挥政府科技创新治理主体的引领作用。

加强科技创新协同能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协同能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纵向之间、横向之间以及纵向与横向之间协同,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科技创新资源分散、重复、低效的问题。

首先,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发挥控制功能,统筹协调科技创新资源,促进中央部委之间、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纵向联动与融合。

其次,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实现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研发、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等科技创新链条的完整性。

最后,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嵌入科技创新资源,实现科技创新政策与科技创新产业链条的联动与融合。

调动科技创新主体积极性。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浓缩了丰富的科学家精神价值,提升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精神、求实精神、奉献精神、协同精神和育人精神,从而有力地调动各类科研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社会的科技创新积极性。这不仅有利于促使各类创新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科技创新治理过程中,从而提高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效能,而且对于促成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培育与管理、形成强大的科技战略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的实践路径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谁牵住了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谁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为此,我们必须全面准确把握、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定不移地推动科技创新,构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育新机于变革,创新局于改革。

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坚决攻克关键核心技术这一难题。要协同政产学研,持续攻关科技创新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要前瞻性布局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健全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好我国市场优势、创新优势等。

要推动信息、创新等基础设施与科技创新体系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多类型、优质高效、系统完整的创新生态价值链。要坚持发挥政府主导的市场化创新产业资源运营主体平台功能,充分利用生物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新兴技术提高工业制造、社会治理等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区域产业协同创新。要主动布局和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创新资源,坚持创新资源“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规则制定能力。同时,坚持综合、协同施策,以切实解决我国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发展核心问题。

深化改革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最紧迫的是要破除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破除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首要的和重要的任务。一方面,要明确不同科技创新治理的主体作用,围绕科技创新主体的思维和行动开展科技创新,才有可能激发科技创新治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率。另一方面,转变科技创新经费投入范式与投入结构、改革创新科技创新经费管理方式,使科技创新经费投入更加有效合理地被利用,提升关键领域、重大领域、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效能。

完善支持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提高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关键在人。只有坚持完善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建设,才能全面提高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保障能力。要在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方面下功夫,着力优化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打造新时代科技创新人才梯队,为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要在学习和发扬科学家精神过程中,不断提升科技创新素养,提高对新领域、新思路、新思想的敏感性、能动性,在为科技工作者赋予更多科研自主权的同时,注重培养和增强科研诚信,从而营造健康向上的科技创新氛围。

坚持通过吸引、培养、管理和激励等方式健全科技创新人才体制机制,这就要求培育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成长环境、改善科技创新生态、转型科技工作者引领性思维、协调协同攻关科研团队,激发科技创新创造活力动力。比如,对国家医疗体系和生命健康相关领域优化布局、聚焦方向,培育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储备力量等。


作者:方力,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党组书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任晓刚,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文章来源:《前线》杂志2020年第12期,原标题“发挥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的引领作用”

责编:张蕾磊

版式:山中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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