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以法治腐的根本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明确了今后5年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对推进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作出部署,要求以法治腐,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反腐败斗争是攻坚战、持久战,更好发挥以法治腐的根本作用,是赢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基础支撑。
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共同构成以法治腐的制度防线。以法治腐要统筹用好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反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一手高举利剑、一手扎紧笼子。
在国家法律层面,已经制定了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等,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在党内法规层面,已经建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纪国法共同将防治腐败的部署要求、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提供了坚强制度支撑。健全完善以法治腐的长效机制,需要统筹运用党纪国法“两把尺子”,着力弥合党纪国法之间、法规和现实之间的冲突和缝隙,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争取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同时发力、功能对接、互为支撑、互相衔接,发挥制度合力。
历史经验一再表明,权力缺乏有效规制和监督,腐败就会滋生和蔓延。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以法治腐,就是要为权力运行定制度、立规矩,通过法治来规范公权力的运行。
健全完善以法治腐的长效机制,需要根据公权力的生成和运行原理,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靶向治疗、精准惩治,形成预防、监督、惩罚、教育、保障相结合的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
有了完备明确的规定,公权力执掌者得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内行使公权力,形成权力公开、公平、透明运行的保障机制,并通过明确规定滥用权力的处罚原则,明示腐败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让腐败分子得到应有惩罚,使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反腐败既要“疾风之力”,更要久久为功。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以法治腐效能的不断提升,有利于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有利于形成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
作者:林珊珊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2023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张家伟
图片来源:新华网、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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