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童照发通缉令?网友:对不起,我笑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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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发文悬赏通缉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其中数名嫌犯照片看上去十分年幼引发关注。20日凌晨,镇雄县公安局发表《致歉信》表示,因无法找到部分犯罪嫌疑人外逃时及近期照片,便在公告中使用了其小时候的照片,对自身工作的不严谨向广大网友真诚致歉。(3月20日 新华网)
这一事件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
有网友对警方表示理解——
有网友表示:还以为是找走失儿童——
有网友表示:对不起,我笑场了——
还有网友脑洞大开,帮警方PS了一张其中一名嫌犯长大后的模样——
三名被通缉的嫌疑人对应的照片却都是孩童的照片,是因为找不到部分犯罪嫌疑人外逃时及近期照片,警方的理由貌似成立,其实存在诸多弊端:
其一,“童照通缉令”与嫌犯现状天差地别,根本起不到作用。通缉令上的照片就是让公众知晓嫌犯的样貌,起到发挥群众力量、按图索骥的作用,力求准确无误。诸多事实证明,图像比文字更容易记忆。不少民众并没有完全记住嫌犯的姓名与罪行,但对其样貌印象深刻甚至一见难忘,从而帮助警方在茫茫人海中抓住嫌犯,可见通缉令照片对提高抓捕逃犯效率的重要性。
其二,让通缉令显得过于随意草率。通缉犯是犯罪人群,通缉令作为公安部门广而告之的法律文件,必须具备严肃性、规范性。童照登上通缉令,未成年人赫然成为逃犯,让人们对犯罪事实产生疑虑,进而对法律法规产生误解,形如儿戏,无形之中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威慑力。
事实上,对于这类长期外逃的嫌犯,的确难以找到即时的照片,但警方在发布通缉令前,可以去往其家中亲属间及活动地点打听其样貌,或者发挥现代刑侦技术,推演出现在的照片,如果还不够准确,可以用文字来形容其五官、身材特点,使民众能快速、精准地比对信息,帮助警方及时追捕,让逃犯无处遁形。倘若敷衍了事,缺乏严谨,势必事与愿违。
“童照通缉令”引发网络聚焦之后,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已经及时删除照片并且向公众道歉。这种有错就改、真诚道歉的态度受到人们肯定。此事也给了各地警方乃至各级职能部门一个有力提醒:认真、严谨,务实,精益求精,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不二法门,也是维护公信力及法律威严的有效途径。警方当如此,其他部门及各行各业都当如此。
作者:斯涵涵、宋佳音
来源:燕赵晚报、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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