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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这辈子,输给了秦汉

邱彰律师 留美学子 2024-04-06

【留美学子】3137

10年国际视角精选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陈屹视线】教育·人文·名家文摘



林青霞这辈子,输给了秦汉


作者: 邱彰律师




不论是爱情天堂、或是婚姻坟墓,都会散场,林青霞感叹,一生的爱恨情仇,无非过眼云烟!


90年代,在朋友圈里只要看到秦汉,旁边一定有林青霞,他们公开晒恩爱,我们也早就见怪不怪了。


有一天林云大师邀请我们和林青霞、秦汉共进晚餐,他们两人自然又黏成连体婴,我就跟林青霞捣乱,「可以跟两位借个缝吗?我只想看你们后面的那张画!」大家都大笑,只有林云说,「邱彰你学学,看人家怎么做女人。」





林青霞极端爱美,所以她对别人基本上是视而不见的。有一次我跟她凑巧一起去名摄影师陆沙舟的摄影棚拍照,我先进去在那里做头发,林青霞随后进来,她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当然是美到不行,只是她从进来那刻,就在看右边镜子中间的自己,她的脖子可以扭转360度,一直走到摄影棚里,都还在看镜子。


林青霞非常美,也非常爱美,她每天的衣服怎么穿、怎么搭,都是经由张叔平每天选挑的。张叔平又是谁?他是获得16次香港电影金像奖及13次金马奖的最佳美术指导。



林青霞贴出来的每张照片,也都经过她本人严格挑选,只要有一点不好,她就会把它毁掉,其实成龙、刘德华都一样,照片不好看,当然对他们的形象有损,他们可是偶像耶。


有一次我们到Las Vegas, 林青霞也去了, 她从上飞机坐下的那一刻开始,拿起她的化妆箱,打开来开始看镜中的自己,偶尔铺一下粉,一直到下飞机,她的眼睛也没有离开过那个镜子。


在回来的路上,我们都累了,林青霞一坐下就呼呼大睡,我看到她昏睡的姿态,嘴巴张的大大的,口水也流出来,跟一般人没两样,好惊讶!


很多人都夸我是法律界的林青霞,我当然很得意,可是林云大师讽刺我:林青霞一定不同意。


机会来了,有一次去香港的头等舱里,我正好坐在林青霞的前面一排,我转过头去看她,她说,「哇,邱彰啊,人家都说你跟我很像,让我好好的看一下。」她瞪了我至少5分钟,然后一言不发,搞得我好尴尬。林云大师真的是未卜先知,她果然不同意我长得像她。哈哈。


下飞机后我拉着她合照,我很好奇,「你离婚了吗?」她回答,「已经离婚好几年了,这种事没有必要对外讲吧。」


2012年摄于香港国际机场


林青霞超有智慧的,她曾指点我们,「恋爱要找帅哥,结婚要找有钱人。」


「一个男人说爱你18年都不娶你,另一个男人爱了你18天就愿意娶你,爱或不爱都能看得清楚」林青霞坦言。





1994年,林青霞闪电般嫁给才认识半年的商人邢李源,他能给她安全感,他们在旧金山湾区举行婚礼时,邢李源在家里的游泳池旁布置了上千朵玫瑰,虽然他不帅,但他视她为珍宝。为了报答他的爱,林青霞两次成为高龄产妇。只是林青霞不爱这个丈夫,夫妻俩后来分房睡,平时沟通全靠传真。所以当她略微年老色衰时,邢李源报复性的出了轨,一切都有迹可循。


跟她走了十八年的秦汉至今单身,这也符合琼瑶笔下那种优柔寡断,不敢爱也不敢恨的男主角个性。回忆这段情史,林青霞这样写道:“在情路上我也有过刻骨铭心的苦……再往回看,爱恨情仇,都将变成过眼云烟。”


林青霞和秦汉,在错误的时候遇到彼此,相知相伴18年,恋情名满天下,搞得秦汉的元配邵乔茵自杀未遂,但两人最后还是渐行渐远。他们以前无法结合时,满脑子想的都是爱不爱的问题,但真的在一起了,柴米油盐一下子就把满天的玫瑰花,打成了一地的鸡毛。


女神老了


大约五年前,我和朋友在台北市忠孝东路逛街,朋友很兴奋的说,前面是秦汉耶,我登时蒙了,秦汉?那可是全台湾人心目中「温文儒雅」的定义啊!



从他的背后,我看到一位身形微胖,留着灰白的山羊胡须,走路有点踽偻的初老男士,我迫不急待的冲到他前面,转头一看,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附录 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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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谢谢你,勾引我老公!



作者: 邱彰律师


俗话说得好:再好的鱼肉吃多了,也还是想尝尝大白菜的味道;再好的老婆处久了,也还是想知道别的女人的风韵。所以,如果你下了决心勾引我老公,而我老公也上钩了,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人生不能想,一想就流泪


我们有我们每个人的事业,只是为了更好的生存,我们不能天天在一起,我们不能时刻都让对方满意。


距离产生的美反而让我们无法分开,他说他愿意在任何一个场合跟任何一个人说,老婆为我做了很多,我永远不会抛弃她。人说爱是自私的,可是爱也是高尚的,爱的最高境界不是占有,如果我爱他,我选择尽一切可能让他感觉幸福。


男人经不起诱惑,尤其是美丽女人的诱惑,我老公也是个凡人,所以也经不起。



我穷其一生追求的只是他对我的心意,不是任何一种内容和形式。如果你勾引了他,而他发现你就是他一生要找的另一半,我为什么非要横在中间?


如果你不是,他终究会回到我的身边。我了解并能容忍他的任何一个致命的弱点,我们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见证,有谁能像我一样始终站在他生命最低谷的边缘?



我正专心地看电视,他突然说:“我们离婚吧”。他很严肃,不像是跟我开玩笑。浮上我脑海的第一个念头是:他肯定抄股亏大了,或者是得了绝症,怕连累我。我坚决的摇头,油然而生一股要跟他共患难的豪情。


他的第二句话将我打入地狱:“我爱上别人了,对不起。”


“什么时候?”我努力沉住气。


“半年了,是旅行认识的,她是导游,很单纯,人又热情。”也许意识到自己讚美的词语用的过多,他刹住了,愧疚的看着我。


“有多爱?”“十分爱。”


我没有再问下去,问的太细只会让自己伤的更深,不如给自己留点颜面。


回忆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我们很幸福。可是,既然人家已经喜新厌旧,我干吗死不放手呢?我长长吐了一口气:“一切就按你的意思办吧。有人能将你这个祸害从我身边领走,我真是感激不尽。”


他惊讶的看着我,他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心胸豁达的女人。



“其实我对你也有审美疲劳。” 你把我看的轻如鸿毛,就别指望自己还是我心中的泰山。


他深感愧疚,决定把家里的一切留给我和孩子。


离婚前,他约我一起吃饭,几杯酒下肚,他的话多了起来。


他说,他希望得到我的祝福,他还主动说起那个女孩,她朝气蓬勃,跟她在一起,他有被点燃的感觉。想起自己曾经也年轻漂亮,朝气蓬勃,也曾经那样吸引他,我与那个,只是隔了几年的光阴,却被明显贴上了旧爱与新欢的标籤。


“她很天真,一点小事也能让她感到满足,跟她去购物,抽奖得了一块香皂;带她去吃北京饺子;送她一块20元的电子表,给她买一个土渣儿饼……她都会欣喜若狂。跟她在一起,我很放鬆,我可以抽烟抽的屋子裡一股烟味,我可以玩通宵麻将,跟朋友拼酒……” 他陶醉在自己的幸福里,满眼的温柔。



而我,像所有的黄脸婆一样,精打细算,过问他每一笔开销,买双袜子都要货比三家。我不许他抽烟,禁止他喝酒,更反对他吆三喝四的赌博。


“和她在一起,我感觉心跳加速,干什么都充满力量。”他显然已有几分醉意。


我打断他:“从此以后,我不再是你的黄脸婆,不再是你不用支付工资的佣人。


我可以节省为你熨衣服配领带的时间,来打扮自己;


我可以节省下为你买衣物的钱,给自己挑几件拿的出手的时装;


我可以不用绞尽脑汁地搜索鱼的N种做法,不用讨好你的胃,想吃饭我就做,不想做饭,我可以去吃快餐;


我可以不再担心你抽烟伤了肺,喝酒伤了肝;我不再为你洗吐的一塌糊涂的被单;不用在你醉了酒,睡在街边某个角落时,一边哭一边满大街的找;


我可以不用再操心你老家的亲戚今天谁做寿,明天谁娶媳妇,不用再每个月给你爸妈寄生活费;不用每年跟你坐半天的车,提着大包小包走十多里山路,只为陪你父母吃顿年夜饭……


是啊,离婚,真是太好了!”



说完这些,我泪如泉涌,而他则楞楞的看着我,我一直都表现的很冷静,可是,一点酒精就把我的内心出卖了。


三十多岁的女人,谁不在乎自己经营多年的婚姻?我又笑起来:


离吧,

离了看你得意多久,

你十分爱她是吧?

她也十分爱你是吧?

走到一起后,

一起生活几年,

看你还会不会见到她就心跳加速,

她现在能给你的

都是十年前我给过你的,

你就折腾去吧!

等你折腾够了就会发现,

你只是把我们走过的路

又重复走了一遍而已。” 


“你醉了?” 他有些紧张的看着我。


“我没有天真单纯过吗?我没有年轻美丽过吗?我把你送的一隻铜戒指、一本书、一枚书籤视若珍宝,冒着严寒为你织手套。


我也十分爱过,可是走进婚姻,女人的角色就复杂了,在爱的同时,有了很多责任。她不可能再十分专注的爱一个人,她要从这十分爱中分出一分爱公公婆婆,又要从中分出一分来爱自己的父母,还要从中分一分来爱孩子。


十分的爱经过婚姻的洗礼,就只剩下了七分。当另一份十分的爱袭击她的幸福时,她就无以抵挡……”



拉着小姐的手,

一股暖流涌心头;

拉着情人的手,

酸甜苦辣样样有;


拉着老婆的手,

等于“左手摸右手”,

左手右手都是自己的手,

老婆毕竟是自己的左右手,

用刀划破自己的左臂右膀时,

痛的不正是自己吗?


最终,他坚持不要离婚。


我问:原因了?


他说,你清醒的时候没有醉酒的时候理智,也没有醉酒的时候聪明,你把我骂醒了。


的确啊,这个家是来之不易的,不会有人比你更了解我,也不会有人能代替你在孩子心目中的位置的。


我努力打拼了这么久换来的美满家庭,我差点亲手毁掉。老婆,对不起!原来最爱我的人,一直都在我身边,原来不能没有对方的人,是我。


爱,不是做爱;

爱,是想和她睡觉,

相伴一生的枕边人!


谢谢某人,

勾引我老公。


谢谢某人,

让我老公知道,

他最爱的人是谁。


经不起诱惑的男人们,

请仔细看看你家的'黄脸婆'

都为你做了些什么,

为你付出了多少心血,

吃了多少苦,

还在默默的支持着你,

而你呢?


作者写于2013年10月10日


之二

一一文

请不要嫁老师



作者: 邱彰律师


老师是一种崇高的行业,老师的任务就是教我们也变得崇高。提起老师,我们心中就会有一股清流通过、一阵暖风吹过、一轮明月升起。


无论我们怎麽辉煌,无论我们多麽英明伟大,在老师面前我们永远像孺子一样的崇拜他们。


所以,嫁给老师也应该是一件美好的事,但事实却相反。


不是说老师会欺骗我们,而是老师这个职业的崇高神圣,天生就具有欺骗性。


从事崇高职业的人,本身不一定崇高,就如同教马·克·思理论的人,不一定就是马·克·思的信徒,挂著十字架的人,不一定就善良一样。但崇高的职业常常会使我们忘掉这个普通的道理。


我们若是从摊贩那里买了假酒,不会感到奇怪,但要是在大百货店裡上当,就会连呼诈欺。我们习惯受商人的欺骗,却不习惯受作家、艺术家、哲学家的欺骗,有时他们并没有欺骗我们,只是不小心让我们感受到他们的平凡,我们就会产生被骗的感觉。


对于老师,尤其如此。


老师若为一点奖金去当服务生,家长们就会顿足捶胸、不忍目赌。儘管我们知道老师只是普通人,但在下意识裡还是把他们神圣化了。


朋友的妹妹在一个中学老师和一个公司经理之间,犹豫不决。我们都认为经理是个很不错的男士,有责任感,又有经济能力,长得也很好。当然认为老师也不错,语文课讲的很好,在教育界也颇有名气。


最后朋友的妹妹选择了老师,因为她总觉得经理俗裡俗气,成天只会忙著赚钱;而老师呢?她永远不能忘记在课堂上,听老师讲朱自清散文「荷塘月色」时,那神态优美的让人沉醉。


她嫁给老师没多久,两人就分居了。据她说,生活的担子越来越重,而老师呢?仍然顽强的沉浸在「荷塘月色」之中,她自己现在对化妆品及时装更感兴趣了,早已把「荷塘月色」抛到九霄云外。


另外,她也不能容忍他上厕所之后不肯洗手的坏习惯,这完全破坏了他高洁的形象,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荷塘月色」和那一双髒手联想起来。


这时候,她又记起经理的好处来。她这才明白经理的职业形象对经理天生不利,好像他一定就是满身铜臭,她说自己太傻了。


但她哥哥说,她不傻,不仅不傻还相当可爱,因为她浪漫、富有美好的幻想,上当的大多数是这样可爱的女孩。她见哥哥这样理解自己,就说她打算离婚。


哥哥摇头告诉她,老师虽然没有「荷塘月色」那麽美好,却也不是她现在感受到的肮髒。


今天她把他和经理比较,就如同过去她用老师的高洁去比较经理的铜臭一样,是片面的、是不公平的。


他不肯洗手,也不能说明他就是不高洁,或许是他故意不肯洗手,因为和她赌气,一个过去崇拜自己的学生,现在像教育三岁幼儿那样教导自己便后要洗手,当然会伤害他做老师的自尊。


他哥哥又强调,她应该试著去看看他的好处—除了上课,他就回家,安全又温馨。一旦有了孩子,家庭教育她也不必担心。


她今天只看到经理的干练气派,却没想到这个行业相对的坏处是漂泊动盪、紧张忙碌。如果她现在离开老师去投奔经理,没几天她又会大呼上当了。


女孩承认哥哥说得对,但最后她还是和老师离婚了,她说,她永远抹不掉那种被欺骗的感觉。



之三




关于大龄青年

婚姻: 没有 “可遇不可求”




作者: 邱彰律师


当你和一些男女谈起他们的婚事时,他们大多是半憧憬、半无奈地说,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


许多男女们如是说,一方面可以应付关心他们的朋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说服自己,他们只是运气不好,自己从没出过问题。


我经常劝这些上门求助的男女,婚姻大事要抓紧,越拖越被动。


我自告奋勇,「虽然介绍的方式比较老套,但还是解决了一些问题。一些当初也遵守「可遇不可求」原则的未婚者,在理想幻灭后,再经由介绍所介绍,有些也成功了,现在过得还不错,你们不妨试试看。」


听话的几个人面面相覻,但也很快就流漏出不屑的神情。


我读懂了这意思,就告诉他们,「你们心裡一定在想,为了结婚而结婚有什麽意思?结婚又不是目的,结婚应该是爱情的果实,那麽爱情呢?当然是可遇不可求了!对不对?」


他们没说话,答案显然是不言而喻了。


我又说,「进婚姻介绍所并不是寻偶的最佳方式,但它可以为错过最佳择偶期的男女,提供服务,从「求」来说,它应该是最合理、最有效的方式了。只要放弃「可遇不可求」的原则,你们也能获得普通人的天伦之乐。」


老实说,「可遇不可求」是变相的自暴自弃,是把自己的前途和幸福,托给不著边际的偶然机会,非常不靠谱。各位如今都老大不小了,「遇」也遇了几十年了,结果怎麽样?既然在风华正盛的时期都没能遇到,那还能指望在年老色衰时遇到吗?可见「遇」的真正含义就是放任自由、听天由命,这可不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


其次所谓「可遇不可求」,实际上是想「遇」个什麽呢?对男性来说,无非是花容月貌、贤妻良母一类;对女性来说,也不外是白马王子、如意郎君之流,总而言之,「遇」的对象要比「求」的对象更完美,这就有了麻烦。


「先说小张吧,你堂堂六尺的汉子,看中了某小姐,你不去追求,反而指望小姐来追你不成?也许你会说,遇上合适的再去追求。那好,你也是40岁的人了,要能遇上早该遇上了,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有豔遇的,所以你再企图「遇」以下去,不如独身算了。」


「小圆,你漂亮、有魅力,从不愁没男人对你献殷勤,可是你毕竟30多了,你统计过没有?是不是讨好你的男人,大多是有家室的,所以,儘管你感觉机会很多,实际并非如此。当然,只要你决心嫁人,一定会有人乐意娶你的。问题是,愿意娶你的人从不被你列入「遇」的范围,因此你必须彻底放弃那个「遇」的原则。」


「小玫,你相貌平平,坚持「可遇不可求」的动机与小圆不同,她是看花了眼,挑不出最好的;而你是选择范围太小、机会太少,不得不期望遇上一个重才不重貌的郎君。可是要怎麽样才能遇上呢?守株待兔是不行的。还要「求」,努力创造机会,展示才华,让男性认识,进而接受你。如果你再守株待兔般的「遇」下去,恐怕终生都不会有机会了。」


当你们都说「可遇不可求」时,


「遇」和「求」实际上是「理想」和「实际」的两种标准,你们都是换了一种隐蔽的方式来坚持理想。你们在理性上承认「理想」不能解决婚姻大事,但感情上还是不肯让步,这时「可遇不可求」就成了协调自身矛盾的最好方法。其实,这无异是掩耳盗铃。


你们常听到一些幸福夫妻回忆当初,都说自己是奇遇良缘,这其实是个错觉。真正的奇遇不能说没有,但那是极为罕见的,大多数只出现在小说戏剧裡。况且,即使当初追求得把吃奶力气都使上了,事后也很有风度地说,他们是遇上的。因为没有多少人愿意承认自己当年如痴如狂的经历。


谈了这麽多,就是一句话—放下理想,立即行动。已经饱尝了大男大女心酸的你们,没有理由徘徊。


请你们别再用「可遇不可求」来当心灵的庇护所了。



    作者邱彰,人称法界林青霞,生于台湾高雄县,现为美国执业律师、公益律师、知名法律作家,曾任立法委员。邱彰毕业于北一女、台大,取得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及法学博士、新泽西州立大学(罗格斯大学)微生物学博士,曾任台南市政府国际法律顾问、国立台北科技大学及北京大学教授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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