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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考试作弊?我们不约!

如果学工君没猜错的话,

大家是不是都买好票了,

心已经飞奔回家了呀!

但可别忘了,

我们还有一场大战要打呢,

那就是期末考!

这是对我们这一学期的总结检验,

相信大家都跃跃欲试了吧。

要想寒假过得嗨,

就跟作弊说拜拜!

考前现象大综合

【某一天晚上做的噩梦】

【“吾日多省吾身”】

【复习过程】


时间紧迫,学习任务大,有些同学便可能铤而走险,在考场上做出违纪行为。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作弊一次,后悔一生!

严谨治学,诚信为人。鲁迅先生曾说:“诚信为人之本。”我们在学校学习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考试纪律问题是大家必须严肃对待的,决不能触碰到底线!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摘录)

第二十三条 考试违纪、作弊,给予下列处分:

(一)违反考试纪律尚未构成作弊的,视其认识态度,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考试作弊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专用设备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福建师范大学本专科考试违规认定方法》(摘录)

第四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周围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或未经监考老师允许传、接物品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铤而走险选择作弊的原因正是因为对知识掌握的不牢固。那么学工君就给大家提一些建议哟!

(一)梳理课程知识点

抓住课本知识,可以列出知识点大纲,专攻重点难点疑问点,自己无法理解的知识点及时向老师和同学请教。

(二)多做习题

做题是检验自己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既要做新题目,又要对期中考试、小测等题目进行回顾复习。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到诚信考试呢?

(一)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二)进考场前检查是否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及小抄,如有,及时取出放在考场外;

(三)考试期间认真作答,不东张西望,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因考试作弊而被处分的学生每年都有,

这都给我们打了预防针。

处分决定比考生先到家,

这就是事实。

“考试切莫心存侥幸,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学工君希望大家

放弃“欺骗复习法”、“随缘复习法”,

应该脚踏实地多做题、多背书。

最后,

预祝大家考的全会!蒙的全对!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责任编辑:陈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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