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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从宽处理,保住了俺们厂里百余人的饭碗!”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从宽处理,这挽救了企业,保住了俺们厂里百余人的饭碗!”长垣市某企业负责人丁某某拉住案件承办检察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5月25日下午,长垣市检察院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市公安、税务、科工信等部门,对一起企业合规案件依法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
2016年9月至11月,丁某某购买上海某公司虚开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余元。2019年,他主动将抵扣税款及滞纳金共计82万余元补缴完毕。2021年,该案被公安机关通过云端系统发现,长垣市公安局对涉嫌犯罪的丁某某立案侦查。案发后,丁某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承办的检察干警审查后发现,不仅丁某某涉嫌犯罪,其所控制的某公司也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犯罪。
同时,承办的检察干警经过走访座谈,了解到涉案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拥有多项科技进步奖和专利,每年纳税数百万元,目前有员工100余名,并长期对口帮扶某贫困村。如简单机械办案、一诉了之,不仅会使该企业正常经营遭受重大影响、百余名职工面临失业的危险,也会影响对口村帮扶工作。经报请上级检察院同意、征求侦查机关意见后,检察机关对该企业启动了合规程序。
长垣市检察院商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就该案是否适用企业合规征求意见。得到成员单位一致同意后,由长垣市检察院牵头,成立由税务机关业务骨干、税务师、司法局业务骨干、律师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3月21日起,检察机关利用两个月时间,会同第三方组织多次到企业实地走访,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对全体员工普法并进行涉税知识测试,分阶段、分步骤帮助该企业完善了软硬件设施,健全了工作制度,建立并有效运行了合规体系,实现了合规整改目标。随后,由第三方评估组织形成了合规整改考察报告。5月23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联席会议通过了该报告。
依据合规考察结果和案件事实证据,承办检察官提出了对某公司和丁某某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在5月24日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由人大代表、律师组成的听证小组,听取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第三方组织代表、企业负责人、诉讼代表人多方意见后,一致同意案件承办人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长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郭强表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既是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服务长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举措。
随后,检察机关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对该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钟辉 宁加坤)







来源:河南法制报

编辑:杨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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