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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狂飙》 | 高启强到底值不值得共情?

电视剧《狂飙》近期火遍大江南北,引发热议,剧中人物高启强更是贡献了大量话题,且很多网友共情高启强,甚至为其流泪痛哭。那么,高启强值得人们这样共情吗?


2月8日下午

河南法制报@法直播邀请

河南律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梅

来到直播间

一起从法律的角度

探讨高启强到底值不值得共情

















“成人童话”引发共情,但只要犯罪就难逃法网

“35集之前,它基本上来说是一部‘成人童话’,客观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就像灰姑娘和她的水晶鞋,白雪公主和她的王子。”直播中,邱梅用有趣的语言说明了高启强之所以被那么多观众共情的原因。在高启强被抓捕之前,人们看到他从一个卖鱼的商贩一步步成为强盛集团的董事长,这种“辉煌”迎合了大多数普通人功成名就的梦想。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像剧中的结局那样,高启强被判了死刑。


“高启强对社会带来了这么大的危害性,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不管他曾经逃脱了多长时间,或者说他的犯罪持续了多长时间,最终都将受到处罚。”邱梅说。




退休是贪腐干部的护身符吗?

《狂飙》中的龚开疆、赵立冬等人为非作歹,把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当成腐败的手段。其中肆意敛财的龚开疆在犯病之前嘟囔着“明年就要退休了”,似乎只要退休了就万事大吉。


但退休并不是贪腐干部的护身符。邱梅指出:“我们国家对犯罪的追究,是从犯罪被发现开始,跟他的退休没有关系,即使他退休很多年,只要发现了他的犯罪事实,仍然可以进行追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也曾发文指出:“退休只是时间点,不是安全线。”


雇凶杀自己算犯罪吗?

直播中,主持人和邱梅聊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法律问题。剧中,高启强曾遭遇两名伪装成游客的杀手袭击,高晓晨为救高启强身受重伤,生命垂危。随着剧情的进展,大家知道两名凶手是高启强专门花钱叫来砍自己与高晓晨的。那么,高启强自己雇凶杀自己,属不属于犯罪?会受到处罚吗?


邱梅解释,对于雇凶杀自己的行为,雇凶者不属于故意杀人。因为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而雇主要杀害的人是自己,这一行为在我国并不构成犯罪。但是,被雇的杀手仍然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名场面里的“警戒线”你了解吗

剧中,李宏伟被高启强弟弟高启盛打得奄奄一息,在医院抢救,警方在门口拉了警戒线。高启强担心李宏伟没死,便带着手下去医院,遇到安欣。安欣和他的徒弟陆寒拽起警戒线逼高启强后退,高启强不敢越过警戒线,无奈后退。逼退高启强的警戒线到底有什么“威力”?


邱梅在直播间向粉丝普及了警戒线的知识。警戒线也叫警戒带,根据《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警戒带是指公安机关按照规定装备,用于依法履行职责在特定场所设置禁止进入范围的专用标志物。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戒带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戒带。






人生没有如果,演绎的梦终将破裂
如果高启强最初受到欺压时选择报警,他的结局会改写吗?直播中,主持人和邱梅有感于剧中人物的命运,也讨论了很多假设问题。
但人生没有如果。邱梅表示,在人物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他的命运和结局。那么多人共情高启强,要引起整个社会的警惕。高启强最初的经历,是社会中很多人经历过的,所以容易有代入感。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人们不会有高启强后来的人生。高启强的人生就像是演绎的一个梦,而梦终究会破裂。


邱梅认为,现实中,全社会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以恶小而为之”,罪恶就会被扼杀到摇篮之中,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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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
记者:张可 实习生 吕广龙/文   张可 曹芳 李文卿 李冰 实习生 吕广龙/直播

编辑:杨淑芳 实习生:吕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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