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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2(1244)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 图为会议现场
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黄冈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充分履职,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得到高检院、省院的充分肯定,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试点,全市检察机关有2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8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优秀(杰出)青少年维权岗”,有1个单位和2名个人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
会议充分肯定了黄冈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认为市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未检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工作思路缜密,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充分履职,主动接受监督,成效显著,亮点纷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非常好。
来源 |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 吴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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