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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四部门联合下发《改革意见》,关于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和待遇…

2018-01-04 韶关家园


据南方日报旗下教育新媒体@上学了 报道,1月2日,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于今年2月1日起启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广东将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破解教师交流轮岗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阻碍,实现县域内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有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有序流动,推进城乡教师队伍一体化发展。 




《意见》中的具体改革措施


改革一:

每年核定一次中小学教职员编制


《意见》提出,完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机制。 其中,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的总量管理,按照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会同教育行政和财政部门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班额、生源(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教职员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员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改革二:

县域内中小学职称岗位实行总量控制


《意见》提出,完善中小学教职员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 在调整分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时,应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适当增加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改革三:

鼓励创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办法


《意见》明确,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创新公开招聘考试办法,分类探索面试+笔试、直接面试、考察聘用等方法,遴选出热爱教育事业、真正适合当教师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建立完善招聘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 



改革四:

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意见》提出,要完善中小学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其中,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改革五:

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意见》强调,完善中小学教师均衡配置机制。 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严禁“有编不补”,严禁中小学校自行招聘临聘教师。要注重发挥退休优秀教师的作用。 



改革六:

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意见》提出,推进开展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同时,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应按照规定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改革七:
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意见》强调,要完善教职员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依规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这一政策,给你带来什么变化?

欢迎在文末留言!



责编|秋萍

校对|圆圆

终审|可可可

来源|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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