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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回顾 | 一文看尽海南税务今日热点(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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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税务
海南税务
今日回顾
2020.11.25
热点都在这里
今天海南税务推送了哪些热点内容?
一文为您划重点!
01
12月起,海南省开始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自2020年12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应就新增税源或税源信息变化情况,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02
取得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因此纳税人不能凭长途客运手撕票抵扣进项税额。(☞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03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即将施行,这些问题需了解!
12月1日起,海南省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在新政施行前,您需要先了解一下这些热点问题!快来一起学习吧(☞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04
征收率优惠2%部分的增值税需要并入营业外收入缴企业所得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由于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是按1%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并按1%计算增值税额的,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因此,对增值税给予2%的减免税,不应重复作为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点击这里查看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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