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中心城区非采暖季燃气价格有调整→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2023年非采暖季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红花岗、汇川、播州、新蒲新区发展改革局,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燃气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播州区燃气有限公司、遵义海特燃气公司:
为认真落实2023年非采暖季(4月1日—10月31日)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精神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函》要求,经认真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中心城区2023年非采暖季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价原则。坚持稳慎推进原则,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当前我市经济处于恢复性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的实际,对以前联动周期贵燃遵义市公司和播州公司的联动倒挂成本暂不疏导,待时机成熟后在以后的联动周期逐渐疏导。
二、调整标准。遵义市中心城区(红花岗、汇川、播州、新蒲新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的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从4.35元/立方米下调到3.61元/立方米。居民燃气销售价格暂不调整,继续执行一、二、三阶梯每立方米2.63元、3.09元、3.90元的标准。
三、执行时间。本联动周期执行时间从2023年4月1日至10月31日。4月1日以来已经结算的非居民燃气费,在本通知下发后按0.74元/立方米进行清退。
2023年5月25日
来源: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编辑: 余春玉 周宁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