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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男子参与“云讯通”传销组织获刑五年

2018-01-17 反传销网 反传联盟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反传销网1月17日发布:本报讯(记者刘友旺通讯员邢拴真)振兴民族互联网,成就更多平凡人;支持“云讯通”就是支持民族互联网;普通人都能实现财富自由……在高额利润回报的诱惑下,古交人郭某打着“振兴互联网”幌子大肆发展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近日,经古交市检察院起诉,郭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办案检察官介绍,“云讯通”是一个非法传销组织,是曾被工商总局、公安部定为十大传销案之一的“云数贸联盟网”的下属子公司。2014年11月,年近五旬的郭某经人介绍,“云讯通”是爱国行为,支持“云讯通”就是支持民族互联网,只要投资770元成为“云讯通”会员,10单7700元即可成为“云讯通”股东会员,只要发展成员多,普通人都能实现财富自由。为了获取所谓的高额利润回报,郭某加入了“云讯通”,开始如法炮制宣传“云讯通”,发展下线会员。随后,郭某在古交市某小区租用平房作为“云讯通”发展会员的工作室使用,并负责将会员信息录入系统。

其间,郭某以“每单投资770元即可成为普通会员,10单7700元即可成为股东会员”为由,通过“拉人头”加入的形式,逐级发展形成“金字塔”型层级结构,直接或间接组织、领导他人参加非法传销活动。2016年,为更好地发展会员,郭某还赴新加坡参加“云讯通”年会,组织协调下级会员,对“云讯通”传销组织的发展、扩大起到了关键作用。2017年6月,郭某被警方抓获。

古交市检察院审查后,以郭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古交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在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成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社会秩序的“云讯通”非法传销组织中,直接或间接在“云讯通”会员系统中推荐会员3910人,在“云讯通”股东系统中直接或间接推荐会员1695人,并且在组织赴新加坡召开年会时领导下级,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随即,法院一审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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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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