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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七人参与“南京国通”传销组织被判刑
反传销网3月30日发布:近日,由师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的师宗县首例网络传销案。
目前,徐某、杨某峰、杨某成、柏某发、柏某琴、柏树某、张晓某7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师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2017年2月16日,师宗县公安局接到多名群众报称:“其参加师宗国通公司网络电话投资,现无法拨打电话,怀疑被骗。”接报后,师宗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经侦大队开展调查。
经工作查明,徐某于2015年6月注册成为南京国通公司会员,为谋取利益,直接或间接发展领导了柏树某、杨某峰等人成为南京国通会员。为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徐某、柏树某 、杨某峰、杨某成创立了南京国通云南片区总公司,主业务区在曲靖的“阳光商学院”系统,四人分别自任院长、主持人、副院长等,采用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积极宣传、推广传销业务,发展下线,从中获利。
7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提起刑事诉讼,并于2018年3月8日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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