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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四川首例“云联惠”传销案在资阳宣判,成都男子发展3万余人

雁江区人民法院 反传联盟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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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网12月27日发布:庞氏骗局快讯近日获悉,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下称:雁江区法院)宣判该省首例“云联惠”网络传销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男子张勇发展下线会员3万余人获刑。续山西太原后,“云联惠”特大传销系列案已有15人获刑。


2015年7月4日,被告人张勇经朱桃介绍加入了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成为普通会员。后来张勇又向“云联惠”缴纳了999元升级成为铂钻会员。之后张勇便向身边的亲戚朋友推荐和宣传“云联惠”,张勇的妻子卢某、朋友邓某、范某等23人均在张勇的推荐下注册成为了“云联惠”会员。


根据云联惠公司设置层级计酬规则,消费者和商家先注册成为会员,一笔交易完成后商家需将交易金额的16%上交“云联商城”作为创业共享金,同时可以获得1600的白积分或者以1:6.25的比例花钱购买库存积分。


“云联商城”有一个兼具积分记录、分配、返还等功能的后台系统,积分分为白积分、红积分和库存积分。系统以10000积分作为一个转换计量单元,每天将会员账户剩余白积分以万分之五左右的比例转换成红积分。



红积分可以直接用于消费或者兑换成现金提现。账户累计超过10000红积分方可提现,提现时“云联商城”会扣除13%的综合费用。


经鉴定,张勇从加入至案发,在“云联惠”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28层,发展下线总人数32395人,下线层级29层。通过云联惠公司设置的提成和嘉奖两种积分奖励制度、红积分换购等模式非法获利65519.5元。


2018年5月9日,张勇在资阳市雁江区金穗花园被民警抓获,并主动上缴全部违法所得。


11月28日,雁江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张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文章来源:雁江区人民法院,庞氏骗局快讯,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蓝梦、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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