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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云数贸”传销黑龙江骨干发展下线149层获利近550万获刑2年多

抚远市人民法院 反传联盟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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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网5月3日发布:金融智商税获悉,4月23日,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黑龙江省抚远市男子庞太宇因先后加入“云讯通”、“云数贸”、“五行币”为名的传销组织,发展下线网络149层,非法获利549.22万元,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获刑2年多。


“云讯通”、“云数贸”、“五行币”传销组织创始人张健


2014年11月17日,宋密秋(又名张健)与马来西亚籍赖彩云、“杰森”、“嘉玲”等人创立了云讯通组织,该组织以振兴民族互联网、公司上市发行原始股票等经营活动为名,按照云数贸传销组织的运营模式,设立网络数据平台。至2016年,云讯通组织共发展下线会员52万余人,发展下线层级达4484层,收取传销资金数达93亿元以上。


2014年,被告人庞太宇通过互联网先后加入以“云数贸”、“云讯通”投资项目为名的传销组织,后加入以“五行币”为名的传销组织。张健(系化名,原名宋密秋)系最高组织者。



该传销组织以国家项目、国际通讯公司等名义发展会员加入,每个会员账号价格为人民币700元,投资购买会员账号后可获得原始股及高额分红,且继续发展会员加入可获得直推奖、对碰奖等返利,要求每个加入者缴纳人民币100元注册费及购买会员账号后获得投资资格,每个会员账号下最多可以发展两个直接下线账号,以此类推。

2014年9月,庞太宇发展张某加入“云讯通”传销组织为其直接下线,又介绍刘某为张某的直接下线。为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庞太宇将微信群里有关“云讯通”项目的宣传视频、文字资料等转发给张某,张某将这些资料转发给刘某,再由刘某转发给其他人员。


经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张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68人以上,刘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67人以上。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和一年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和2万元。



2018年5月2日,庞太宇被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小引派出所民警抓获。经鉴定,庞太宇在“云付通”会员系统推荐下级网络有149层,获利人民币549.22万元。

3月7日,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庞太宇当庭提出,自己只是公司的一名会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如果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本人自愿认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庞太宇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同时提供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司法鉴定书等证据材料,提出对庞太宇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4月1日,抚远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庞太宇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549.22万元,上缴国库。

文章来源:抚远市人民法院,金融智商税,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蓝梦、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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