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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双创帮扶”传销头子被判刑!警惕互联网项目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骗局!

益阳赫山人民法院 反传联盟 201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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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销网6月3日发布:近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鉴骗了解到,湖南省益阳市男子黄献军加入“双创帮扶”传销组织后,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名,打着中央部委、央视等中央媒体的旗号,大肆发展会员,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2016年7月,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后,在网上搭建“帮扶农商贸”(后更名为“双创帮扶”)官网和APP,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名,打着中央部委、央视等中央媒体的旗号,大肆进行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公众注册会员后通过购买1000元的初级会员课程、5000元的中级会员课程、10000元的高级会员课程,即成为创客并获得相应积分(1积分数额与等于1元人民币)。创客会员购买双创培训课程后没有实际的商品和服务。创客所获得的积分每两个月获1.5倍的积分赠送,一年可以增值10余倍。


创客会员分为普通创客、有效创客、优秀创客、区域代理创客四种。普通创客是免费注册创客会员,但没有购买双创培训课程的会员,没有任何福利,也不能推荐他人成为创客会员。


有效创客是注册成创客会员,并且购买双创培训课程的会员,可以作为推荐人向下发展会员,可以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可以到“双创帮扶”商城兑换商品或公司的股票,等国家商品积分交易中心上线后可以变现,用积分购买商品会增值。同时,可以获得下线第一级创客购买课程金额10%的补贴金返利,下线第二、三级创客购买课程金额各5%的补贴金返利。

2017年4月起变更为获得下线第一、二级创客购买课程金额各10%的补贴金返利。有效创客会员直推10人成为有效创客,并且在深圳培训后获得合格证书,即可成为优秀创客会员。



优秀创客除了享受有效创客会员的所有权利和福利外,还有团队级差福利:每个月内下线创客会员购买双创培训课程总金额达到20万元,可以获得3%的补贴金收益;达到100万元可以获得5%的补贴金收益;达到500万元可以获得6.5%的补贴金收益;达到2000万元可以获得7.5%的补贴金收益;达到5000万元可以获得8%的补贴金收益。

优秀创客缴纳区域代理费之后即成为区域代理创客,县级、市级、省级代理费用分别为20万元(2017年3月前为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除了享受优秀创客所有权利和福利外,区域代理创客可获得本区域内创客总业绩4%的提成。


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献军利用自己系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创客会员的身份,向下发展会员,自己注册投资并以其老婆何某、儿子黄某、亲戚何某等人的名义出钱投资,并发展亲朋好友到“双创帮扶”项目投资,并引诱直接下线继续按照上述模式发展他人加入成为下线,按照一定顺序形成金字塔状上下线层级,上层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层人员计算补贴金收益,非法获取利益。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黄献军发展下线467人,非法获利253811.5元。

2019年3月26日,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黄献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提起公诉。赫山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次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献军利用“创客”身份发展会员,从中获取返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庭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献军以投资创业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双创课程获得“双创帮扶”创客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5月17日,赫山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黄献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53811.5元上缴国库。

文章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鉴骗,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蓝梦、弘毅

微信:13361661286

联系电话:0794-428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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