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盛世农业”特大传销案8名主犯被梧州检察院批准逮捕
反传销网7月15日发布:7月8日,广西省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艳、张某华、张某甲、陈某元、张某乙、杨某全、刘某东、廖某秀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
梧州警方在侦办林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时,发现其总部设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的“盛世农业”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犯罪,该团伙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计酬和返利的方式,在广西、四川、辽宁、山西、山东、北京等地进行传销活动。
经查,2018年9月29日,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艳和张某明在葫芦岛市注册成立葫芦岛盛世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51号楼。经营范围谷物、豆类、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坚果种植、销售。陈某艳等人以投资“缺口”、“券商”项目为名,发展会员,进行传销活动。
梧州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立案侦查,很快掌握了该传销团伙的活动轨迹和组织架构,锁定了组织领导者和骨干人员。
6月12日以来,在北京、辽宁及南宁等地警方的协助下,梧州警方对该特大传销团伙主要涉案人员进行统一收网,先后抓获以陈某艳、张某华、林某、杨某全为首的18名骨干成员,冻结涉案资金16.09亿。
今年3月中旬,葫芦岛市大润发斜对面教育园区临街的一栋楼顶,爬上一个男子欲跳楼,引起了不少市民围观。最终,该男子被劝离下楼后,由公安带走调查。
据初步了解,该男子为南票区暖池塘人。曾在该住宅楼下门市的一家“ 盛世农业”理财公司投资,后来由于要不回来本钱,便以跳楼相挟。之后多天,有多人天天在“ 盛世农业”门口聚集,悬挂标语,并用小喇叭广播,说陈某艳是大骗子,让她还被骗走的血汗钱。
警方提醒:当前“原始股骗局”层出不穷,甚至各种传销组织也假借原始股之名行骗,大多都故意混淆了“股权交易中心”与“股交所”,而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除此之外的其他交易市场挂牌并不等同于上市,而这些挂牌企业抛售的所谓“原始股”,属于私下转让,也不受法律保护。
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变成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
相关知识普及:
什么是原始股呢?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
谁会拥有原始股呢?
一般来讲,原始股只属于公司的创始团队和公司高管。外人想要拥有原始股,只能通过“增发”等方式获得,而这种增发是私募性质的,一般只面对少量的(不超过10个人)和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人群,例如合作伙伴、供应商等。
所以,普通老百姓不可能拥有合法的原始股。而通过电话、门店销售人员、网络渠道向老百姓公开销售“原始股”,实际上本身就违反了证券法“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即使花钱买到所谓的“原始股”,也属于私下转让,并不受法律保护,倘若企业不能如期上市登录资本市场,所谓的“原始股”便如同一张空头支票,你花钱买到所谓的“股权凭证”就是一张废纸。
当然,一般老百姓并不是完全没有投资股票的渠道。在我国,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买卖股票,而通过网络推销交易的“原始股”并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经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原始股的骗局很明显,公司收到投资者的入股资金后,投资者无法监控资金的使用用途和收益信息。公司获得投资后很长时间内再也没有相关的上市信息,导致投资人再也看不到公司实际进行上市的进程和上市的结果。
文章来源:鉴骗,特此鸣谢!
编辑校对:蓝梦、弘毅
微信:13397941528
联系电话:0794-4287069
防骗秘籍:
1:凡是以XX虚拟货币、XX区块链、XX原始股、XX物联网,宣传投资入股,保证赚钱,静态几倍,动态更多,都是属于骗局.
2:凡是要求发展下线,层层得利的一定要谨慎,避免陷入传销骗局!
3:凡是高回报的,那必然是高风险,切勿为蝇头小利所迷惑,庞氏骗局就像击鼓传花,总有人倒霉的!
4:别以为现在每天给你返利(或者存活很多年)就不是骗局,因为这是骗子在放长线钓大鱼,当骗子玩腻了或者捞到一定的钱财就会卷款跑路,或者是其他的借口理由让你再投钱参与,你想走法律渠道都难,因为你往往没有有效的收据等证据链(有的有收据,那往往也是合同陷阱)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