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判了!这45名“善心汇”传销骨干煽动会员到北京非法聚集
反传销网8月2日发布:近日鉴骗获悉,7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善心汇2号商务中心”首犯王丽萍和行政总监杨红杰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一审期间,王丽萍、杨红杰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同时还有43人因参与善心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法院判处4年6个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网址:http://www.bjcourt.gov.cn/cpws/paperView.htm?id=100883630410&n=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事实
2017年7月,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心汇)法定代表人张天明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告人杨红杰、王丽萍、郭来德、陈庚良等人,为达到释放张天明、承认善心汇为合法组织等非法目的,自2017年7月19日起,在多个善心汇会员群内组织、策划、指挥、煽动善心汇会员来北京非法聚集。(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2017年7月24日,被告人周晓兵、梁俊平、王先华、刘术伟、韩俊杰等人在被告人杨红杰等人组织、指挥下,分别组织、指挥善心汇会员到中央党校、司法部等地非法聚集。
2017年7月24日7时至19时许,8500余名善心汇会员在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国际会展中心及周边非法聚集,造成周边南苑路、三环路、四环路等多条道路拥堵,大红门国际会展中心、北京华融星座京温市场、天雅大厦等多家商场停业,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50余万元。
被告人张玲、周桂东、郑顺强、章荣江、芦家驹、李会玲、杨飞、段朋、张庆振、胡灿娥、武海波、秦修成、张波、马艳丽、秦路路、孙丽、于秀环、卢爱春、金花、魏丹、张淑梅、马忠波、葛振明、杨国鑫、余水姣、范荣春、王从珍、张其莲,在善心汇会员群内发布聚集信息、煽动言论,积极参加在大红门国际会展中心等地的非法聚集。被告人张永军、肖方杰、文畅、邓贵海、张秀明、潘岛屿、李芳、鲍福来,积极参加在大红门国际会展中心的非法聚集,实施喊口号、写横幅、拉横幅、运送标语或引导聚集等行为。
2017年7月24日,被告人王丽萍、周晓兵、王先华、刘术伟、张玲、张其莲、杨飞、周桂东、李会玲、郑顺强、马艳丽、张波、魏丹、张庆振、胡灿娥、章荣江、秦路路、孙丽、武海波、芦家驹、张淑梅、段朋、马忠波、葛振明、秦修成、于秀环、杨国鑫、余水姣、范荣春、王从珍、卢爱春、金花、李芳、肖方杰、文畅、邓贵海、张秀明、潘岛屿、张永军、鲍福来被公安机关查获;2017年7月25日,被告人陈庚良、梁俊平、韩俊杰被公安机关查获;2017年7月26日,被告人郭来德被公安机关查获;2017年8月1日,被告人杨红杰被公安机关查获。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事实
2013年5月,张天明与他人共同注册成立了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2016年,张天明招募人员开发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该系统设置了“特困区”“贫困区”“小康区”“富人区”“德善区”“大德区”“永生区”七个社区,会员可选择进入不同社区进行投资等操作,并获取回报。(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要注册成为众扶互生系统的会员,必须要老会员的推荐,并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一颗“善种子”,激活后,可在系统中进行“布施”“受助”等操作(“布施”是指会员在系统中投资,“受助”是指会员在投资后得到回报)。
系统将会员分为A轮服务中心、B轮服务中心等六个层级,高级会员享有优惠购买“善种子”“善心币”并向下线售卖的特权。系统设置了返利制度,会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会员获得其一代、三代、五代下线“布施”金额不同比例的返利。截止至2017年7月,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共有注册会员598万余人,激活会员536万余人,层级75级,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2016年6月,杨红杰注册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账户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后以微信宣传、口口相传等方式发展李国新、李丹等多名下线会员,并向下线会员出售“善种子”“善心币”谋取利益。经鉴定,被告人杨红杰属于A轮服务中心,其下级会员高达200954个。
2016年6月,王丽萍注册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账户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后以微信宣传、口口相传等方式发展霍芳芳、许燕洪等多名下线会员,并向下线会员出售“善种子”“善心币”谋取利益。经鉴定,王丽萍下线会员高达58112个。
2016年10月,张天明授意宋文军、王丽萍在广东省广州市注册成立广州善心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别名:善心汇2号商务中心),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间,王丽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CEO,杨红杰担任公司行政总监。
二被告人在经营、管理该公司期间,伙同他人为善心汇传销组织的关联公司深圳市慧尚品爱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慧尚品商城招揽入驻商家,为善心汇传销组织发展企业会员。
根据上述事实及证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杨红杰、王丽萍、郭来德、陈庚良、周晓兵、梁俊平、王先华、刘术伟、韩俊杰等45人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应予处罚。
其中,杨红杰、王丽萍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对二被告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数罪并罚。
2019年5月24日,丰台区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杨红杰、王丽萍有期徒刑六年,并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其余42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到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杨红杰、王丽萍、郭来德、周晓兵、梁俊平、王先华、刘术伟、韩俊杰、张玲、李会玲、杨飞、胡灿娥、武海波、卢爱春、金花、葛振明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后认为,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扣押物品处理无误,应予维持。
另外,在二审期间,上诉人张玲、李会玲书面申请撤回上诉。7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准许上诉人张玲、李会玲撤回上诉,同时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以上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联系方式:请长按上面图片关注本号,即可获得联系方式。
本文来源:鉴骗【头条】卖"善心币"敛财千亿!广州善心汇两"高层"获刑9年;男子发展2000多名传销下线,成为“A轮功德主”被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