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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传销“毒魔”:不能让大学生阿志的悲剧重演:谨防新型传销 不做一夜暴富梦

综合 反传联盟 2019-12-08

反传销网8月5日发布:这是一起2004年发生在大石的一个废弃养蛇场中的分尸案。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从哪里来因何被害。而且,警方掌握的线索只有一组DNA数据。14年后,案发现场已是高楼大厦。但是,最近经过大数据的刑侦技术以及番禺刑警永不放弃的责任心,这起“无名尸甲被凶杀案”终于都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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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的一名20多岁大学生阿志,在上海被骗入番禺的传销组织,由于抵抗传销组织的拘禁,被传销组织的头目活活打死并分尸。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传销“毒魔”夺去,并且孤魂异居他乡15年,让年迈父母空等15年。当年传销的猖獗令记者感同身受,也许那时谁的身边都有陷入传销的亲人和朋友,铲除传销“毒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案情回顾:


15年前,一名拾荒者在大石街一个废弃的养蛇场树丛里发现一个塑料袋子,里面露出的是人体尸块,仅有两个上肢和一个右下肢。这个被分尸杀害案当时名字叫做“无名尸甲被凶杀案”,立案号是(2004)5436号。


当时法医鉴定这是一名20多岁的男性,死亡时间大约是2到3个月之前,身高1.65米到1.70米之间。


同时,这些年,番禺警方对在番禺报了失踪且符合该案特征的,都逐一派专人去核查。

视频:传销分尸案(上)


阿志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当年他是村里第一个考上重点大学的孩子,也是父母和乡亲们的骄傲。阿志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上海一家国有企业工作。


2015年4月的一天,番禺警方收到公安部DNA数据库发来的比对报告, 5436号案件中无名尸甲的DNA通过全国失踪人员DNA比对,比中了河南郑州新密市公安局所登记的一名失踪人员。该DNA为当地陈家村老陈夫妇亲生儿子阿志(化名)的可能性大于99.9%。


2004年10月,与老陈通了最后一通电话后,阿志就失踪了。为此,老陈一直深深自责,认为儿子是因为跟自己赌气出走的。


番禺警方再三分析,阿志作为刚刚毕业的20多岁的年轻人,他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应该是朋友和同学。警方就从他的同学和朋友入手,开始寻找蛛丝马迹。


番禺警方了解到,跟阿志关系最好的是他高中的一名女同学,他甚至跟家人说过,这个女同学是他认的干姐姐。2004年,阿志曾给芳姐打过最后一通电话。阿志说同班女同学阿慧现在广州发展得不错,他想过去看一看。芳姐说,阿慧也是他们一届的同学,很多年没回过老家了,后来才知道那几年阿慧是被人骗到广东做传销了。


视频:传销分尸案(下)



2007年7月,芳姐在新密一家银行附近碰见阿慧。阿慧承认阿志当时是被她叫去了,但是去了之后阿志不愿意呆在那儿,之后就被交给领导处理了。


办案警官让阿慧一遍遍回忆当时的细节。阿慧说做传销的来自全国各地,很多人用的是化名,她能想起来的第一个人叫尚少华,他当时是“主任”,负责给阿志讲课。除了尚少华,阿慧还想起一个姓吴的人,他是职位比“主任”还高一级的“经理”,组织里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由他安排决定的。阿慧说,后来还听到一个高层叫王司,是这个组织的头。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石派出所当年“打传办”留下的一屋子资料里,办案民警找到了一个吴姓“经理”的相关记载。番禺警方核实了当时的吴经理名叫吴怀玉, 安徽人,2000年前后曾经就读于南京的一所高校,案发时他刚好大学毕业。


从前后几届上万学生中,办案民警查找阿慧提到的每一个相似的名字。当时王司的名字就在吴怀玉的下面,两个人的学号居然挨着。两人是同班同学,同一个宿舍的室友。


办案民警又去了河南,把找到的疑似当时传销组织人员的资料拿给阿慧来辨认。阿慧认出了“经理”吴怀玉 、“主任”尚少华、 冯建江、 程启文等人。


为了不打草惊蛇,一场跨越河南、山东、安徽、广东、内蒙古、福建等多个省份的抓捕同时进行。


番禺警方认定,阿志被骗入传销组织后,在反抗的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王司、吴怀玉、程启文、 冯建江、尚少华、査达意等人打死。犯罪嫌疑人王司将情况汇报给“老总”刘涛之后,第二天他们对尸体进行了分尸抛弃。最高级别的“老总”刘涛并不在开始的犯罪嫌疑人名单中,随着案件的深入,他是最后一个落网的犯罪嫌疑人。


目前(2004)5436号案件侦查终结,十余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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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柏满祥,对依法打击传销深有体会。他表示,在“无名尸甲被凶杀案”、(2004)5436号案发生时,番禺当时曾是传销的重灾区,全国各地特别是沿海地区的传销活动十分猖獗。然而,当时却没有专门的法律打击传销。重典治乱,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下,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犯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过多年持续重拳打击,并通过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广州市番禺区在多年前就实现传销案件“零发案”,目前传销组织基本在番禺消失。


但近年来新型传销组织又开始出现抬头趋势。这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我们决不能让传销“毒魔”重现,决不能让阿志的悲剧重演,这也是记者采写本次专题的初衷和愿望。


说起传销,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误入传销窝点,就会失去人身自由,行动被拘禁。只有融入传销主体,或者拉来新人给予传销组织一定的利益,才能脱身。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传销模式早已经被淘汰。社会发展的同时,传销模式也发展进步,现在的传销已经穿上各式各样的“外衣”,让人防不胜防。


新型传销组织紧密结合当前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喊出各种天花乱坠的口号,无中生有、虚张声势。有的以“推动国家精准扶贫”为幌子,打出“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口号,吸引会员布施捐赠;有的成立“善心汇”慈善基金,策划一系列慈善捐助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和资金持续投入。


传销组织想方设法使自己的组织名称或注册公司,与知名企业直接或间接挂钩,以壮大声誉,博取会员信任。为获取会员的信任,一些传销组织千方百计“对症下药”,打通网络检索、工商查询、消费者平台等信息渠道,做足“合法经营”功课,给非法传销活动披上“合法外衣”。


新型传销不同于传统传销,新型传销不会限制人身自由,它给人灌输的是一种思想,利用人的欲望,逐渐灌输传销组织的意志。


当你对此产生怀疑时,会通过一些比较出名的企业的某些合法模式,断章取义地给你进行洗脑,让你真正认可它、接纳它,全身心投入其中。新型传销之所以能实现这一点,就在于通过各种概念、模式的包装。


对此,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传销模式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我们应记住传销组织的特征、属性,不贪小便宜、不做一夜暴富的春秋美梦,切记天底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增强防范意识,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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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鉴骗综合今日说法,番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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