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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贺兰县开展打击传销“端点4号”集中行动;城区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可一次性奖励2万元

综合 反传联盟 2019-12-07

  反传销网9月19日发布:贺兰县开展打击传销“端点4号”集中行动

民网银川9月18日电 (阎梦婕) 9月18日,“端点4号”集中行动在银川市贺兰县正式开始。上午10时,专项行动小组对贺兰县各小区开展了地毯式摸排集中打击行动。(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专项行动小组由公安局增派50人、原打击传销工作组抽调各单位人员组成,共110名工作人员、下设7个工作小组。截止下午18时,共查获传销人员125人55户,其中移交市场监管局做行政处罚5人;移交德胜派出所3人治拘1人;移交金贵派出所6人治拘2人;教育遣返111人。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贺兰县聚集型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力量,摧毁其组织体系,确保工作措施切实有力,传销活动不反弹、传销人员不回流,使贺兰县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新闻链接:城区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可一次性奖励2万元

本网讯(记者李阳)为鼓励社会公众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近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共同印发《宜昌市城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非法集资线索,最高可奖励2万元。(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办法》规定,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查证属实,但情节较轻、不涉及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是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后1个月内,再次给予举报人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适用于宜昌城区(含夷陵区)内的非法集资行为。《办法》所指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理财产品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举报人可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来访等方式,对本市城区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向市、区两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公安、市场监管、行业主(监)管等部门举报,查证属实后,给予相应奖励。

  非法集资投诉举报电话,市公安局:6449901、市市场监管局:12315、市处非办:6256102。非法集资投诉举报电子邮件:ycscfb@126.com。(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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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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