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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传销团伙以“爱我中国抵制外货”名义 两年诈骗1000多万

综合 反传联盟 2019-12-12

  反传销网9月27日发布:2016年4月份某天,在家的张某被陌生人拉进微信群中,收到“中国人际网国网”(以下简称“国网”)的宣传,并接受邀请到鲁尔大厦参加培训听课后,张某加入国网并在家中不断通过网络发展凌某等人,随后凌某通过聊天软件发展刘某为国网成员,后刘某先后发展吕某、于某、马某、刘某某等人又各自不断发展下线加入国网150多人。(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2017年2月,吕某通过微信发展王某成为国网成员,同年3月份至9月份王某用同样的方式发展了王某某、刘老汉、何某、杨某等人,刘老汉、杨某、何某再发展其他群众加入国网。各发展人和被发展人通过听取刘某、张某等人在微信群的宣讲内容、发送的信息,诱导他人不断加入国网,如此滚雪球式的不断发展下,共累计发展800余人。

  张某、刘某及其所有的下线通过口头、微信群宣称,入会需缴纳3900元加入网会费,并宣传国网为政府支持发展,全民参与,让部分人先行富裕,抵制外国货爱我中华,推荐发展他人加入,人数越多,级别会不断提升,将来收益也会越来越高,每个人推荐他人加入后都会获得编网费(编网费根据级别为368元-1276院不等),承诺该国网运营后会员每年可获得6-12万元的收益,并称加入该“国网”可以获得一张GK卡和一套认证产品(化妆品),GK卡是会员的身份证明(银行卡等多卡合一),该卡可以用来购买国货享受优惠、飞机票、火车票等低折扣、旅游享受免费等福利。

  张某、刘某、吕某等9人的传销活动中,仅张某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收到各层级下线转入资金共779万多元,其涉案农行账户显示,张某于2017年4月至12月共有10笔大额取现,共计104万多元;刘某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收到各层级下线转入资金383万多元,转回给其下线44万余元。这些数据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就整个鉴定报告,厚达300多页,涉案金额上千万!

  2019年9月18日,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刘某等9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链接:“GK卡”能当护照使用,还不能让外国人知道?实际上这是“国网”传销骗局(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这个项目是国家工程,我们帮着筑起中国经济长城。需要交3900元和自己的身份证才能加入。加入后能领取GK卡进行消费,每年有分红,能当身份证护照使用,坐飞机半价,去156个国家旅游景点门票免费,这个项目不能让外国人知道,特别是美国、日本等国家。暂时没有红头文件,需要水下运作。”实际上这是“中国人际网”传销骗局,“中国人际网”又叫“国网”。


“国网”传销宣传资料


9月11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中国人际网”传销案。吉林省农安县女子官某环因加入该传销后,积极发展下线,亲自参与宣传、管理、分享等职责,并晋升为代理员级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3月份,官某环经梁某介绍加入“中国人际网”传销团伙,在长春地区积极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阶”的传销模式,成员通过推荐人介绍,缴纳入门费3900元加入该组织,加入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得相应的奖励,并根据发展下线人数逐级晋阶成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级别越高获得奖励越多,直推一名会员可以获得368元直推奖。


除了直推奖外,“国网”传销组织还设有差额奖、育成奖、领导分红、退役金等奖励。


2017年5月26日,长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长春市宽城区凯悦世纪广场B座发现有人要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年5月27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凯悦广场将传销骨干成员李某、何某武、赵某民、吴某令、梁某娟、梁某平、王某珍等七人等人抓获归案。


经警方调查发现,官某环为传销骨干李某的下线,并在该组织中亲自参与宣传、管理、分享课堂、对外发展成员,已经晋升为第四级别代理员。


随即,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对官某环进行网上追逃。2019年3月,官某环民警抓获,并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刑事拘留。


“这个组织叫“中国人际网”,简称“国网”。“国网”是国家的工程,我们帮着筑起中国经济长城。需要交3900元入会费和自己的身份证才能加入这个项目。加入后领取GK卡后可以消费,按照消费的金额给国家上20%的税,每年有分红,能当身份证护照使用,坐飞机半价,去156个国家旅游景点门票免费,等中国开关后外国商品都进来再发卡。”官某环被警方抓获后供述,“在发展参加人员时,让我们‘水下运作’,意思是这个东西暂时没有红头文件,不能让外国人知道这个事,特别是美国、日本等国家。”


截止案发,官某环发展下线40人以上,通过现金或者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收取下线传销款42万余元。


8月20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指控官某环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宽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宽城区人民法院审查受理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官某环以“中国人际网”为推销载体,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会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9月11日,宽城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官某环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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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商报,金融骗局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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