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佳易购平台非法集资案登记
报案的通告
经正阳县公安局查明,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以“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名义在正阳县实施非法集资,正阳县公安局现已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为最大限度挽回集资群众损失,推进案件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1、登记地点:正阳县公安局106房间。
2、登记日期:集中登记日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逾期不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损失自担。
3、登记对象:参与中佳易购非法集资的群众及商户。
4、需要携带材料:登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涉案公司签订的全部合同、转账银行账号及交易记录(银行打印)、交款凭证(或银行打印明细单),以及涉案公司支付利息凭证(或银行打印明细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壹份。
5、注意事项:已到正阳县公安局登记且提供相关材料的人员不再重复进行登记。
联系电话:0396-2134063
特此通告
正阳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
【大案】“中佳易购”非法集资117亿元案一审宣判:主犯被判无期
反传销网1月22日发布:2020年1月20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志三等人集资诈骗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汪志三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1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多地发关于“中佳易购”非法集资登记报案的通告
驻马店关于中佳易购平台非法集资案登记报案的通告
经驻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查明,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以"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名义在驻马店市实施非法集资,雪松分局现已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为最大限度挽回集资群众损失,推进案件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1.登记地点:驻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案侦大队三楼一中队中佳易购专案办公室(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雪松大道交叉口向北150米)。
2.登记日期:集中登记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逾期不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损失自担。
3.登记对象参与中佳易购非法集资的集资群众及商户。
4.需携带材料:登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涉案公司签订的全部合同、转账银行账号及交易记录(银行打印)、交款凭证(或银行打印明细单,以及涉案公司支付利息凭证(或银行打印明细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5.注意事项:已到雪松分局登记且提供相关材料的人员不再重复进行登记。
联系电话:0396-2130821
特此通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关于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佳易购”平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
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佳易购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香河县公安局已于2018年10月19日立案侦查,并已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下一步将进入诉讼程序。
现有部分受损加盟商户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未报案的受损商户携带相关材料尽快到辖区派出所或经侦大队报案。
一、报案需要提供的证据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工商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2、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名称、用户名、账〔卡〕号),资金流水(可到开户银行打印投资期间的投资、收益银行账户往来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或打印投资期间网银截图等)、汇款转账凭证打印复印件或截图;
3、书面或电子协议合同或标书复印件或打印件;
4、平台网站上的个人账户资金信息首页、账户注册实名认证、充值记录、提现记录、账户银行绑定、资金出入记录等截图打印件。
二、报案地点及联系电话
香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或所属辖区派出所
联系人:董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0316--8321408
三、报案截止时间
截止到2020年1月20日前对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损商户视为放弃报案,对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损商户自行承担。(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香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19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综合嘉兴中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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