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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办事指引

潮州人社 2022-12-03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应提交材料(申请人):见习协议书;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应核验信息(人社部门):单位登记信息;失业登记信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享受时核验);见习人员是否参保(仅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视作参保)。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2021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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