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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补贴办事指引
职业介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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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条件: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2.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每人400元。
应提交材料(申请人):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应核验信息(人社部门):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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