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招工用工)政策补贴解读及申领办法
一、企业招录新员工补贴
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我市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潮州就业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给予800元/人的补贴。
申请材料:
企业招录新员工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新招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银行账户。
以上申请材料各一式三份。
申请核发程序:
有关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除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外,还应核验相关人员参保记录(是否第一次在潮州参保),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汇总报市人社局(市直企业由市就业局受理审核),由市人社局审定通过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补贴申报应在满足申请条件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推荐劳动者到我市企业就业的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实现稳定就业满3个月(缴纳社保满3个月)人数给予8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材料: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附件3)、职业介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被引进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银行账户。
以上申请材料各一式三份。
申请核发程序:
补贴资金由服务单位向所在地县、区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除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外,还应核验相关人员社保情况(是否已缴纳社保满3个月、是否存在重复享受),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汇总报市人社局(市直企业由市就业局受理审核),由市人社局审定通过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补贴申报应在满足申请条件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其他事项
本申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申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山对口帮扶潮州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对口帮扶潮州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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