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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加拿大政府强势出手!加密货币交易离凉凉还有多远?

程序 温哥华头条 2021-09-06

[温哥华头条Vancouverheadline 编辑]

CRA:我先捞点钱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程序综述】加拿大联邦政府也对比特币交易动手了!据《国家邮报》3月24日报道,加拿大联邦法院一名法官近日宣布判决,勒令加拿大一家庞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Coinsquare,按照加拿大国税局(CRA)的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客户的详细信息


这也是加拿大政府部门首次介入本国数字货币交易。CRA发言人称,本次针对Coinsquare只是一个开始,日后进行监管的范围只会越来越大


01

CRA与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的拉锯战

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只要该公司的用户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任意一个时间点,持有的加密货币市值超过20,000加元,Coinsquare就必须把此人的详细数据一字不落地交给CRA进行审理。


所谓的“详细数据”,是指此人所有转账和交易活动的具体时间、金额、每次交易支付的费用,和存款地址


以比特币为例,按照2021年3月25日的市值,20,000加元差不多是0.3个比特币。


(图自网络)


除此之外,无论用户账上的余额市值有多少,Coinsquare还要把在2014年到2020年所有“活跃用户”的交易次数及通过平台的收入情况一一呈报给CRA。《国家邮报》并没有解释什么是“活跃用户”,但媒体估计,符合标准的“活跃用户”大约有16,500人


Coinsquare是加拿大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之一。注册用户可在该平台上进行诸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的买卖活动。CRA新闻发言人表示,要求Coninsquare提供部分用户信,是为了能使CRA确保每一个在Coinsquare上参与加密货币交易的加拿大人,都能按时足额地缴税。


(Coinsquare 图自该公司推特)


此外,据《国家邮报》的解释,CRA可能会把从Coinsquare拿到的信息当做“垫脚石”——如果CRA能拿到这些用户的交易识别符,税务部门就可以进入区块链进行追踪,从而跳出Coinsquare这个平台,进行更广泛地追查行动


相信再过不久,会有相当一部分的数字货币交易者,将发现在自家的邮箱里,静静地躺着一封从CRA寄来的棕色邮件。


(图自《国家邮报》)


据《国家邮报》了解,CRA此前向法院提出的诉求是让该平台提供所有的用户信息,但在Coinsquare的不断抗争下,最后被迫移交信息的用户数量约占总数的5%到10%


对于只用移交5%到10%的用户信息,Coinsquare公司在声明中称,这是一场“部分但重大的胜利”——“我们希望这场胜利能为加密货币行业的其他公司树立一个保护客户隐私的先例”,该公司的声明写到,“那就是只对有关部门公开法律要求必须公开的内容!



02

中国最高检、央行:加密货币成跨境洗钱新手段

北京时间3月19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两大国家级单位首次明确: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洗钱犯罪新手段,洗钱数额以兑换虚拟货币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计算


其中,最高检特别强调,利用加密货币洗钱的行为即便上游犯罪并未查证,也可以追究洗钱犯罪的刑事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就算要转移的资产暂时还没有被定性为“脏钱”,利用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交易为自己或他人转移资产的行为本身即可构成犯罪


(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


最高检还公布了一个案例:


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间,陈某波注册成立意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定期固定收益理财产品,自行决定涨跌幅,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本息和个人挥霍,后期拒绝兑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通过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在该平台充值、交易,虚构平台交易数据,并通过限制大额提现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方式掩盖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


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陈某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陈某波潜逃境外。


2018年年中,陈某波将非法集资款中的300万元转账至陈某枝个人银行账户。2018年8月,为转移财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陈某枝、陈某波二人离婚。2018年10月底至11月底,陈某枝明知陈某波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调查、立案侦查并逃往境外,仍将上述300万元转至陈某波个人银行账户,供陈某波在境外使用。


另外,陈某枝按照陈某波指示,将陈某波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的低价出售,随后在陈某波组建的微信群中联系比特币“矿工”,将卖车钱款全部转账给“矿工”换取比特币密钥,并将密钥发送给陈某波,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陈某波目前仍未到案。


(图自《国家邮报》)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查办陈某波集资诈骗案中发现陈某枝洗钱犯罪线索,经立案侦查,于2019年4月3日以陈某枝涉嫌洗钱罪将案件移送起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提出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根据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取证据。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商业银行等反洗钱义务机构排查可疑交易,通过穿透资金链、分析研判可疑点,向公安机关移交了相关证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枝以银行转账、兑换比特币等方式帮助陈某波向境外转移集资诈骗款,构成洗钱罪;陈某波集资诈骗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其潜逃境外不影响对陈某枝洗钱犯罪的认定,于2019年10月9日以洗钱罪对陈某枝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陈某枝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某枝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03

韩国实施“加密货币交易实名制”,未来交易扣税20%

据《新浪财经》报道,韩国国税厅当地时间3月15日公布,近日查处了2416名利用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藏匿资产的偷税人员,在国税厅的追缴下,共计366亿韩元(约合4100万加元或人民币2.1亿元)的税款被追回


为打击利用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藏匿资产的偷税等行为,据韩国广播公司报道,韩国将从3月25日起开始实施“数字货币交易实名制”


(图自Bitcoin.com)


自当地时间3月25日起,韩国所有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均须履行实名账户交易、客户身份识别及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


韩国政府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处于世界前列,2017年就曾宣布抑制加密货币投机的措施,包括禁止韩国金融机构持有加密货币和进行加密货币投资,韩国财政部当时就已经在考量针对加密货币征税的可能性。


2017年起,韩国政府就呼吁交易所实行“加密货币交易实名制”,禁止匿名开设加密货币账户,但是效果并不好。相关数据统计,目前韩国共有100多家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其中仅有4家平台利用银行实名账户进行资金管理。


对于未来的征税措施,根据韩国国税厅在2020年7月中颁布的《2020年税法修正案》,韩国政府计划从2022年起对每年超过25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5万元)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得征收20%的所得税,正式将虚拟货币交易纳入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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