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问题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现将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黔南州双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师姚敦和醉酒驾驶公车问题。2021年12月10日,姚敦和非工作时间酒后驾驶贵州双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公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3月,检察机关对姚敦和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12月,姚敦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黔南州平塘县平舟镇人民政府工作员罗玉周值班期间饮酒且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10月4日,驻村干部罗玉周在平舟镇新全村委会值班,中午在新全村吃饭并饮酒。当日21时许,罗玉周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个人小型轿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10月8日,公安机关对罗玉周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罗玉周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黔南州瓮安县岚关中心完全小学副校长倪祖云饮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3月6日,倪祖云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1年4月6日,公安机关对倪祖云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倪祖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不知敬畏、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充分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用好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坚决遏制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问题,对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