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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南宁楼市“房七条”官方解读,你的心情是…

2017-05-28 圈小探 南宁地产圈

欢迎私信买房、看房问题

我来帮你解答☝


小探说5月28日,礼拜日,这周又要结束了……恰逢端午假期的开始,深夜推文,聊聊南宁楼市“房七条”后续官方解读。



对于南宁购房者、开发商、销售中介、媒体……来说,这周是不平常的,不止是因为终于又放3天假(当然很多朋友本就有双休,只是多1天端午假),更是看到5月25日印发的南宁楼市“房七条”,这措不及防,没有末班车可赶的地方tiao kong出台。


想必你有被朋友圈和看到的新闻报道、QQ群,看到这周上10个楼盘在这周集中开盘,从这周二到这周日,君华锦云、皇巢北郡、中海国际社区、龙光玖珑湖、保利领秀前城、万科城北区、广源大都会、江宇都会明珠、天健西班牙小镇、嘉和城、金源一品天下、恒大御景……(你是否有在开盘现场,参与选房呢?选到房了吗?)特别是“房七条”在网上公示那天(5月26日周五)晚上开始,连续3天多个楼盘开盘,看到“买房就像不要钱”、“这是抢房还是抢白菜”……看到这些场景,想必你的心情因其受波动。


这里,就不放这些开盘图片,之后几天推文,可能再做总结。

以下面面观,仅是圈小探个人感想(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或许有戳中你想说的(也期待你文末写留言,交流你的看法)。

购房者:


1、这让刚需买的起房、更多房选择;


2、后悔当初买的房子不够大,没考虑太多;或是家里二胎不够住,或是小孩读书急需问题,换房麻烦。二套首付提高,急需为孩子买的,不得不买。


3、继续观望,二套房买房计划只能推迟再考虑。


3、特别是带装修房的标准该好好管一管了!装修部分过高的报价住不起!给购房者有可选几个档次就好了。


4、抢手的房子,还是那么抢手!多建些配套齐全、性价比高的小区,这样选择面才更广,不至于每次开盘都跟抢白菜一样(能抢到真靠运气?)。


5、希望能规范房地产预售、销售、备案市场,打击捂盘惜售、捆绑收费、巧立名目等违规行为。

……


开发商:


1、拿地成本降低了,房价也有部分限制,控制成本的调整,还有产品的调整……以变应变。


2、二套首付提高,换房和投资客被筛选出来,剩下的刚需为主,买房更针对,偏向一购到位,至于哪些面积段户型受青睐,哪些受冷遇,还有待观望。


3、要么赶在政策发布后,不管是按既定计划开盘还是提前开盘,或是推迟开盘,就担心这时降温(虽然不可避免),担心原本预约的选择放弃(有的是因为已算二套购房,承受不起;有的是想继续观望……),不论催也好、安抚也好,只要能说服购房者“上车”(愿意买房就好)。


……


中介销售:


1、客户又“反悔”了,都是这“闪电”式发布的新政,这连缓冲,赶末班车的时间都没有。“损失”不少客户……


2、还得继续积极工作、练好基本功,看清每一条新规,避免违规。


3、二手房会迎来市场春天吗?

……


媒体:


1、工作!加班!工作!加班!端午节前和节中,可能加班给大伙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和相关解读。


2、传递正能量很重要!毕竟自己也是和普通市民一样,也是要买房居住的。更要更积极心态去面对南宁“房七条”,探析后市效应。

……


扩展阅读,戳以下标题即可跳转

重磅!南宁楼市“房七条”出炉!一限到底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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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里!购房者和租房者都盼望着这个早日出台




好了,言归正题!来看南宁楼市“房七条”官方解读(以下摘录来源:南宁市住房局官网公示信息)


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权益,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的一些政策作出如下解读。


  

一、关于现房销售限制方面


  

为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避免投资投机性购房人短期内炒卖房源,《通知》规定“购房人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下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二、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为贯彻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促进信贷资金有效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资金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助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对我市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下同)已拥有(指通过购买取得,不含继承、受赠等非购买途径取得)1套住房的,无论是否有过房贷记录及相应房贷是否结清,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都不得低于40%。二是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条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且不限南宁市区),又在南宁市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住房贷款不受影响。


  

三、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方面


  

(一)严禁捂盘惜售。由于我市实行了新建商品住房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等调控措施,部分开发企业因预售申报价格不能满足其预期,采取不申报预售的方式变相捂盘,另有部分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发现市场行情持续向好,延缓开盘,从而造成市场可售房源减少。为了促进商品住房上市销售,增加市场供应,缓解供需矛盾,《通知》规定“商品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的,应在30日内向市住房局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预售申报价格,一次性对外开盘销售”。对于存在捂盘惜售情况的,《通知》明确“市住房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再受理该项目预售许可申请,剩余房源转入现房销售,纳入二手房网签和交易资金监管”。


  

(二)加强价格监管。《通知》一方面重申了商品住房预售申报价格指导工作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针对目前部分开发企业大幅提高车位车库售价的情况,将车位车库纳入预售申报价格指导范围。


  

四、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方面


  

当前部分开发企业由于商品住房预售申报价格没有达到其销售预期,采取巧立名目的方式实行价外加价,如额外收取咨询费、代理费、团购费、会员费等,收费幅度从1万到5万不等,这种变相加价销售的乱象,增加了购房人负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为了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包括电商,下同)销售商品房时,除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咨询费、代理费、团购费、会员费等任何费用”,如有违反,将采取“向社会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暂停受理该项目后续的预售许可申请”等措施予以处理。


  

五、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注销备案管理方面


  

目前少部分投机性购房人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注销再备案,炒买炒卖商品住房牟利,根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通知》规定“注销所涉及房源统一在市住房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内不得重新销售。公示期满后对外销售的,重新销售的价格不得高于上次合同备案价格。”


  

六、关于全装修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方面


  

目前我市部分开发企业通过采取提高装修价格达到提高房屋售价的目的,部分项目的精装价格高达7000-8000元/平方米,明显偏离正常的装修价格。为此,《通知》明确规定“商品住房全装修价格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具体全装修指导标准由市城乡建委另行制定发布”,并将全装修标准和价格纳入施工图审查机头的审查范围。《通知》还规定销售全装修商品住房的,“应结合全装修分级指南合理确定全装修价格,并与购房人签订房屋装修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时,存在价格欺诈或合同欺诈的,“由市物价局、工商局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履行处罚决定前,市住房局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暂停受理该项目后续的预售许可申请”。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5月27日



看过以上,你的心情如何?



晚安,各位圈友

跌宕起伏的一周结束了,

好好享受端午假期,

还有抓住五月天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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