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一旦实施,我们买房要多交钱?
小探说,号外!号外!号外!房地产,又有重磅消息来袭了!房地产税要来了,你家住房“免征”么?
确实,房地产界最近不消停,前几天刚刚闹过房贷利息抵个税的消息,如今又传出房地产税要征收的消息!
根据《经济参考报》援引权威渠道信息,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大家知道,住房涉及到千千万万的百姓,房产税那可更是事关咱们小百姓的利益。对于,这新奇的玩意,卫欧巴综合整理了各大渠道信息,来给大家解读一下。
据悉,房地产税以面积为单位的征收方案已经基本获得通过。房地产税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也就是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其他诸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暂不纳入。
也就是说,此次的房地产税,是在原来征税基础上,做的一次小的改革。因为,房地产税牵涉的事宜过多,过复杂,一旦全面展开,把握不好,可能对房地产及整个行业造成冲击。因此,此次房地产税改革的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
既然是对高端房产的调节,那么,此次房地产税的亮点就是有“免征”部分,即个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积”以内的住房,则可不缴纳房地产税。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免征面积”也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
或许,这个问题,才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毕竟,一套房子,可能就是小老百姓一生的积蓄。房价稍微有点波动,就会影响老百姓的生活啊。
但是,大家要淡定,从已有的方案来看,房地产税不会增加老百姓的税收负担。
首先从调控的目的上来看,本轮房地产税的调控目标是卖方而非买方。目前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在众多的环节中,现阶段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之前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但是成效不显著,主要原因就是卖方承担的税负基本转嫁至买方,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和自住等合理需求的购房负担,偏离了调控方向。
而此轮的房地产税征收,作为直接税,卖方是不能轻易转嫁给买方的。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免征”政策。举个例子,重庆、上海作为开征房产税的试点。在上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给予免税;在重庆,纳税人在房产税征收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这些规定,实际上将大部分的老百姓“排除”出了缴税群体。据了解,针对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对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税、超过基本标准才收税,也已成为业界共识。
所以,大家还是别担心!
事实上,从上面的政策上来看,房地产税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是并不会造成房价大跌。有钱人,不差那几个钱。关键从国际经验和中国的试点城市上海、重庆来看,并没有造成房价大跌。
你看,上海的房价不还是蹭蹭的往上窜么?
因此,有理由认为,如果你买房是用来自住的,那么就别考虑房产税是否会让房价大降的消息了。只要合适的,你感觉还可以的,就下手吧。如果你是买房用来投资的,那么要考虑下房地产税推出后,你的持有成本和投资收益了。
来源:前瞻网,南宁地产圈综合整理
编辑:小探,转载请注明出处
南宁购房咨询或商家合作洽谈热线:0771-5760520
南宁购房交流Q群:201679501
如有爆料,欢迎私信微信公众号南宁地产圈
— END —
▶▶近期微信文章推荐阅读↓↓↓点击即可跳转回顾
【独家预测】南宁2015年最后一波供地来袭,12月谁将圈地?
长按下图,即可识别
你懂的
▼
爆料热线:0771-5760520
购房Q群:20167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