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聋人普法小剧场”公演活动新闻稿
聋人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排练普法短剧,用手语演绎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使聋人群体得以在社区中学习法律法规,这对于聋人平等获得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图为现场入席嘉宾以及观众)
12月1日上午,武汉市“聋人普法小剧场” 于硚口区学堂社区党员群众中心进行了第一次公演。本活动的主办单位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社会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东湖研究院”)和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公益法中心”),合作单位有武汉市聋人协会、硚口区聋人协会、江汉区聋人协会、武昌区聋人协会和守语者公益小组。来自武汉和其他城市的近一百位聋人观赏了本次公演,并就法律相关问题同现场的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交流。
本次活动由东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崔竟用手语主持,由东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玩臻提供手、口语双向翻译。
活动开始,硚口区残联副理事长杨丽君首先致词,欢迎参会者到来并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具体事例更好地学习法律。其后武大公益法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万洪致词,在讲话中他说道:“沟通障碍使聋人群体被主流社会所隔离,因此保护他们的权利有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意义。法律被称为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以国家权威文件的形式宣布和确认人们的权利,当权利被侵犯时以国家的名义对其进行救济。因此我们决定以普法小剧场的形式来普及和宣传法律对保护聋人群体的意义。”
(图为硚口区残联副理事长杨丽君致辞)
(图为武汉大学公益法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万洪致辞)
开场环节后是小剧场表演。短剧是一名女性聋人遭受家暴而寻求法律帮助的故事。剧中女性聋人因为沟通障碍,不知如何寻求法律帮助。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她到社区咨询,通过笔谈的方式与残联专干交流,在其指引下来到法律援助部门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图为聋人表演中,台下两位在翻译配音)
(图为演员以及翻译、配音、工作人员谢幕)
表演结束后,几位参会律师就短剧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点评并回答了现场聋人提出的问题。律师指出,当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权利受到侵犯时,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并向法律援助部门寻求帮助。法律援助是一项国家义务,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关于聋人遇到的沟通障碍,律师指出,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但目前我国在法律援助中为聋人提供手语翻译服务仍面临手语翻译人员不足、认证制度不完善、翻译服务的费用承担未做明确规定等挑战。
(图为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陈亮律师)
活动最后,东湖研究院研究员高薇分享了自己在美国高立德大学(Gallaudet University)的访问经历,作为对本次活动的总结。高立德大学是一所专为聋人和重听人设立的高等学府,全校都使用美国手语教学。高薇指出,一个不会使用手语的人在这里才像是“聋人”。聋人与听人的差别仅仅在于使用语言的不同,而这并不应该成为聋人平等获得司法保护的阻碍。通过这次的“普法小剧场”活动,希望能够增强聋人的权利意识,当权利遭受侵害时,聋人可以积极寻求法律帮助,并提出自己的需求,在不断的参与中推动聋人平等获得司法保护。
(图为东湖研究院研究员高薇分享美国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