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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不能层层加码!返乡人员请注意
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做好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
健康服务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得“层层加码”。各地要按照《全面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鲁指发[2021]1号)、《山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鲁指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疫情防控制度,认真遵守各项防控规定,科学精准做好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健康服务工作。各地在执行疫情防控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不得对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设置其他限制措施,不得擅自增设交通管控卡口,不得随意封村封路,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不符合防控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纠正。
二、公布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各地要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能够提供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信息,公布内容包括机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各地要积极主动做好服务,进一步增加采样点数量,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置1处采样点,在农村地区布局流动采样点,安排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进村采样,及时按规定送样检测。县(市、区)要及时公布辖区采样点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做好采样点保暖防寒,实行定时定点预约分散采样,防止人员聚集。要督促指导检测机构进一步提高检测质量和检测效率,严格按规定时限反馈检测结果,尽量缩短群众等待时间。
三、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便捷高效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发布公告、政策问答、致返乡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入鲁返鲁人员和返乡人员的登记报备、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规定进行详细解读。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每个市、县(市、区)都要公布咨询电话、网络等便捷服务方式,安排熟悉政策工作人员值守,及时解答群众关心问题,引导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管理服务。
四、合理设置集中服务点,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统筹设置集中服务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用于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鲁返鲁(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和返乡人员抵达后核酸检测等服务。同时,每个县(市、区)原则上要至少设置一处具备隔离功能的集中服务点。集中服务点建筑要符合要求,具备通风条件,配备手卫生等必备设施,设置独立等候区、采样区、休息区和独立人员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避免交叉感染。要合理布局信息登记、采样和送检等工作流程,加强废弃物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和卫生安全管理,保持24小时全天候运转。
五、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地要积极通过手机短信、电视报纸、互联网、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加强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健康教育,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和心理卫生知识,提升群众自我防病能力。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养成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杀、“一米线”、多通风、不扎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分餐公筷、不食用野生动物等良好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的意识,营造共同防疫抗疫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来源: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责编: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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