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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广州社保与个税可以“互证”?!官方:具体通知还没下发!

11月22日,一则“广州社保与个税可以互证”的消息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刷屏了,主要内容为广州限购政策有变,个税和社保缴纳记录可作为相互补证资料




原文如下:


从2019年11月22日起,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荔湾区、番禺区、黄埔区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的资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在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人资格查验过程中,个税和社保缴纳记录可作为相互补证资料。


也就是说,购房者在5年内某个时间的税缴纳记录出现断缴或补缴情况,而当月社保记录显示为正常缴纳,则可视同其连续正常缴纳,反之亦然


官方回复:具体通知还没下发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非广州市户籍在广州买房,仍需要五年连续社保+五年连续个税,两者独立不互通;而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有听到传闻,好像将这样执行,但具体通知还没下发。


专家观点:对楼市有积极作用


易居企业集团克而瑞广州机构首席分析师肖文晓表示,如果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互认,最大的作用应该是为楼市释放了一个积极的政策信号,对提振楼市信心有一定帮助。


大源按揭公司郑大源则表示,如果能够把这项政策的“一个月”宽限到3个月,则更加妥当。一方面,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都不为其缴纳社保,而试用期通常是3个月;另一方面,考虑到有些人是突然被辞职,在找到第二份工作也需要一定时间。


合富研究院高级分析师冯佩云认为,这次调整,属于对“非广州户籍”购房者资格认定原政策的优化,预计实际的影响效果有限,但却释放一种积极的信号。预计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进一步落实实施,目前执行的一些调控政策措施,不排除各地政府将根据当地城市的实际情况作出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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