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堰10个地方同时干了这件大事!与每个十堰人有关!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
就在昨天
十堰市十个县市区
共同传来一个好消息!
我市生态环境局
10个分局正式揭牌
2月18日上午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挂牌仪式
3月29日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10个县(市、区)
分局集中举行挂牌仪式
这一历史标志着
十堰市生态环境工作开启了新征程!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张湾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挂牌后的各个分局,将不再属于各县(市、区)政府组成部门,调整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分局,由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标志着十堰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开启了新征程、迈出了新步伐。新的生态环境分局成立后,原来的人、财、物将全部上交上收,由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也由原来的政府部门任免改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任免。
垂直管理新变化
其实
早在2018年11月22日
生态环境部就发布通知
要求2019年3月前要全面完成
省级环保垂改实施工作
十堰环保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将带来这些变化↓↓↓
此次职权的上收将破除体制机制制约、地方保护主义和人为干扰弊端、监管盲区盲点,将会解决长时间以来,各个地方环保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经费投放由各地方政府负责,导致地方政府可能为了发展经济而忽视环保的问题,从而提升各地决策部署落地高效,环境监管的力度更加严格,污染治理的效果更明显,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机构改革后的主要职责
按照《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组建市生态环境局。
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
市水利水电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
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
十堰环保历史沿革
1971年十堰市成立废水、废气、废渣“三废”治理办公室,隶属城建委。
1974年4月十堰市革委会成立“湖北省十堰市革命委员会环境保护办公室”,隶属城建委。
1978年5月十堰市环保办公室与二汽环保办公室合并,成立十堰二汽环保办公室,实行一套机构,对外保留各自名称。
1979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1978] 79号文件和国家环境保护法,研究决定将十堰市、第二汽车制造厂环境保护办公室,改为十堰市环境保护局、第二汽车制造厂环境保护处,归口建委。同年,郧阳地区行署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
1980年7月十堰市二汽革委会成立十堰市环境保护局,鉴于十堰市政企合一,又称二汽环保处。安成龙任市建委副主任、兼市环保局局长。
1982年5月十堰市环境保护局与二汽环保处政企分开。
1994年11月十堰市、郧阳地区合并,原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和郧阳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环保机构重组成立新的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2002年2月十政办发[2002]43号文设置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同意成立6个内设机构,1个单列机构。
2012年4月十发干[2012]24号文,任命冯安龙同志为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同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冯安龙同志为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2019年2月按照《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不再保留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新机构,新使命,新作为
期待市生态环境局
及10个县(市、区)分局
在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和生态环境保护上
再创新辉煌!
十堰广电特选
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吕前玲
编辑/王天梅 责编/全欣 终审/杜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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