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西安通告:陕U09Q72等33辆车,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车主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应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对放弃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车主或现使用者可通过西安交警订阅号及车管所办事大厅进行查询,也可通过西安市车辆管理所网上电话029-85612820进行咨询。(附:33辆拟撤销小型机动车号牌明细)
特此通告
联系人:孙警官 联系电话 :18592081686薛警官 联系电话 :18591872124
陕U09Q72、陕U02Q67、陕U35C00陕U32J91、陕UM4360、陕U03L01陕U13P51、陕U67N26、陕U77V25陕U39T50、陕U20D76、陕U22M31陕U33U90、陕U66Z05、陕U77H86陕U18Y80、陕U29E67、陕U35M62陕U38X17、陕U71Q32、陕UB1645陕U35M32、陕U20K12、陕U22C71陕U29M90、陕U33X40、陕U38P98陕UCG653、陕U02J51、陕UYC428陕U27E50、陕U61N50、陕U20V09
来源:西安交警编辑:若文责编:赖婷审核:卢红梅
广告商务合作:18691889892
点“在看”
扩散提醒↓↓↓
广告商务合作:18691889892
点“在看”
扩散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