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浩瀚历史的沉淀
是岁月长河的印记
是巧夺天工、是叹为观止
是底蕴、是传承
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
正在进行!
符合条件的,千万别错过!
已列入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扎根于民间世代相传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促进本地区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五)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六)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以邮递方式寄至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郑力齐
电话:0558-5555325,17805681017
邮箱:549910764@qq.com
邮寄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588号市行政中心主楼6楼市文化旅游体育局6020室。
(一)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各县、区申报比例不得超过本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的20%。
(二)市直单位推荐的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直接报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
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向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出本县或本单位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详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5张jpg格式照片,并注明拍摄作者和图片简介)、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
(四)县、区人民政府同意该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批复。
(五)已正式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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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
2021年4月16日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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