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最新放假通知!不调休!
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对于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相关规定,不计入工资总额。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肉孜节:4月10日是肉孜节,放假1天。
(五)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六)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古尔邦节:6月17日是古尔邦节,6月17日至19日放假,共3天,与周末连休。
(八)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九)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一)夏季作息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来源 / 新疆日报微信,综合石榴云/新疆日报、央视网、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监制/ 闫文陆
编辑 / 袁晶
多收停车费、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新疆再曝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