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0多名,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中各学院招收在职人员(即报考类别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
2020年我校将继续与中科院上海分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我校与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均接受考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实行双导师、双学籍管理,并以第一导师所在方为主。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请参阅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二、招生方式
2020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其中,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20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次招收的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即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直博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录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少民骨干计划除外)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七、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有关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
查询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xggd/list.htm
八、其他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0 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由此引起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20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之处,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单位代码:10251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电子邮箱:yzb@ecust.edu.cn
九、学院相关链接(请直接点击学院名称,陆续更新)
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吸引国内外优质生源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探索高级科研技术人才的选拔方式,2020年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化工学院博士招生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化工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 2020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已获得出色的科研成果。
3、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2020年1月10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2、网上缴费
考生需缴纳报考费250元/人次;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20年1月10日;考生报名后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三)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0日向化工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若为已发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并在SCI数据库检索,将检索结果打印,注明影响因子。
(2)若为已录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接收函及期刊封面。
9、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
10、申请外语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五年内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11、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19年11月-2020年1月,需贴上本人的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
1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1份附在其他材料一起交学院,原件请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0日寄到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楼811室陆老师收,联系电话:64252453。)
13、考生需填写“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情况表”(见附件),并在2020年1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liyanglucky@ecust.edu.cn。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我院。邮寄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联系人:李杨,办公室电话:64252359。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三、考核方案
(一)初审审核
学院成立由导师组长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1、外语能力等级证书;
2、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3、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本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二)外语考核
初审合格者进入英语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时间为:2020年4月11日,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是否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包括:少民骨干、对口支援)都要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其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可免试。
英语:(1)英语六级≥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分或新托福≥80分或新GRE≥1300分
(4)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外语成绩证明五年内有效(以2020年1月1日起向前推算)。
外语成绩证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考生,或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由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100分):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报告时间约10分钟。
2、专业综合(100分):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PPT)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时间约10分钟。
3、综合能力(100分):包括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时间约10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其中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综合考核拟定于4月下旬或者5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理论考试
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4月12日。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化工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筹招生,根据考生报考类别 (非定向、定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未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目录,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因教育部将于2020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我院将于2020年3月下旬根据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人数结合实际下达的名额确定“申请-考核”制名额,并在综合考核之前公布给考生。综合考核时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时间安排
博士生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均可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招生信息。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 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时间节点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2019年11月1日-2020年1月10日 |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0日 |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
2020年3月初 | 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
2020年4月11日-2020年4月12日 | 初审合格者进行外语水平和政治理论考试 |
2020年4月底或5月 | 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 |
2020年5月中下旬 | 公布录取结果 |
2020年6月 | 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 |
七、监督机制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刘殿华:电话021-64252694,邮箱:dhliu@ecust.edu.cn; 李杨,电话021-64252359,邮箱:liyanglucky@ecust.edu.cn.
化工学院
2019.10.18
清华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统计分析
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人才选拨办法(2019年9月修订)
中国农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不含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指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又新增一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还有哪些高校近期有潜力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当你还不知道何谓考博时,直博生正在快速扩张,硕博连读继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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