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2020年
博士学位授权点介绍
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介绍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是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下设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管制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等6个二级学科方向。拥有专任教师200余人,其中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近10人。在财税理论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等学科方向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优势。近年来,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10余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3项,1部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一批咨询报告得到习近平、李克强、张高丽、汪洋、回良玉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重要批示。
二、博士学位招生专业介绍
财政学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好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了解本专业发展前沿问题,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进行创新性学习研究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设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
该学科本着“研以致用、科教融合、立足本土、追踪前沿”的宗旨,围绕国家财税体制综合改革方案框架下的重大财政问题,开展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在地方财政问题研究上形成了鲜明特色。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38人,教授14人,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6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各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和《管理世界》三大期刊发表论文近20篇,出版论著和教材80余部;获得多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多项研究报告获得国家和省级领导批示。
金融学主要培养品德优良、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精深的专业知识和系统全面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掌握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领域前沿理论和分析方法,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独立从事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领域创新性研究,致力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从事金融领域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设研究方向: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金融理论与政策、资本市场。
该学科围绕着浙江省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金融理论及实践问题,在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设有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金融理论与政策、公司金融与资本市场运营等特色研究领域。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51人,教授14人,副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教育部金融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9人。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项、浙江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Energy Economics等国内外重要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30余篇,其中被SSCI/SCI收录论文80余篇;获省部级奖项3项,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1项;完成的相关研究报告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3项,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3项。
020205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院招生)
产业经济学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经济学理论功底和突出创新能力,系统掌握产业经济学前沿理论和分析方法,能够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管理实践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设研究方向:垄断性产业监管理论与政策、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产业结构理论与政策、新兴产业发展理论与政策。
该学科在垄断性产业监管理论与政策、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产业结构理论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现有专任教师2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6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级人才1人,省部级人才7人,学科带头人是著名政府管制经济学家——王俊豪教授。近年来,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30余部;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二等奖3项和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30多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和省部级领导批示。
国际贸易学主要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深厚理论功底,全面、系统地掌握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前沿与研究方法,能够独立从事国际贸易领域教学科研和经济管理实践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设研究方向: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组织与国际贸易。
该学科运用国际贸易前沿理论和研究方法针对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跨境电子商务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现有专任教师 17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9人,博士生导师3人。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科技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等20余项;在《管理世界》、《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获得“安子介国际贸易奖”、“商务部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浙江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厅局级以上奖励7项;多项政策建议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
0202Z1管制经济学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招生)
管制经济学主要培养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和深厚理论功底,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具有学术创新能力和政策设计能力,能够胜任高水平教学和研究以及管制实践需求的高层次政府管制人才。设研究方向:公用事业管制理论与政策、社会性管制理论与政策、城市治理理论与监管政策。
该学科是学校特色优势学科,政府管制理论和政策研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学科带头人王俊豪教授是中国政府管制经济学的重要开拓者,先后获“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和“薛暮桥价格研究奖”,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现有专任教师2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2人,教授1人,副教授3人,博士生导师7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级人才1人。拥有浙江省首批新型重点专业智库“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协同创新中心”等多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近50项,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省部级项目100多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获得“孙冶方经济学著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科类)优秀成果奖”、“薛暮桥价格研究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研究成果获国家领导人批示10余项、省部级领导批示60余项。
0202Z2 经济统计学
(数据科学学院招生)
经济统计学主要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经济统计学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能够胜任经济统计学教学与研究以及从事管理实践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设研究方向:国民经济核算与政府统计、宏观经济统计方法与应用、经济大数据分析。
该学科在经济统计基础理论与宏观经济统计等方面的研究处于全国先进水平。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46人,教授14人,副教授24人,博士生导师7人,省部级以上人才近10人。学科带头人李金昌教授是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组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优秀教师。近年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30余项;在《经济研究》、《统计研究》、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
浙江财经大学2020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经济学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25名,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主要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审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在SCI、SSCI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要求。
4.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较为出色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内,应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论文或2篇二级A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同学生第一作者),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一级论文(其中1篇一级论文可用2篇二级A论文替代);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论文级别以我校科研处认定的定级标准为依据;学术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赛事级别以学校教务处、创业学院认定的标准为依据;在本学科领域、本行业中确有公认影响力但未获得学校认定的论文或竞赛成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可纳入“申请审核”范畴,但须在相关招生细则中提前公布,未经报备的成果不予认可。
5.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方式
(一)申请审核
1.报名(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szs.zufe.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0年2月20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上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反馈招生学院(研究院)。
(3)招生学院(研究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研究生院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各招生学院(研究院)的审核情况,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3月中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3)考核完毕后,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将考核成绩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4.录取(3月下旬)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经“申请审核”制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申请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1.报名(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3月25日)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szs.zufe.edu.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网上报名后须在2020年3月25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与《浙江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并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研招办。报考登记表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3)报名截止后及时关注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4)考生初试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初试
考试时间:2020年5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英语、二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于考试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5)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3.复试
(1)复试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所在学院(研究院)组织进行。
4.录取
(1)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根据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
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
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七、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年,符合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皆可获得。
(2)学业奖学金(高年级)
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二)研究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发放,发放标准为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学金800元/月,一学期按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学年12个月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c.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九、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