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0年春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为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武科大研[2019]244号)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校2020年春季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为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和系统科学7个一级博士学科,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用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实施细则以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告为准。
二、申请条件
招生导师要求及考生申请条件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2020年3月7日~3月13日,根据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要求,通过线上渠道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照片。个人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生预毕业证明、研究生证复印件);
(4)申请人硕士生导师书面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信须签字盖章(见附件2、附件3);
(5)申请人的研究计划书(见附件4: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6)申请人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公章);
(7)申请人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请人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9)政审表(见附件5);
(10)体检表(见附件6)。
若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个别材料的,可向招生学院说明。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于我校实际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寄出(仅限邮政特快专递)或送至各招生学院。如果申请材料不真实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招生学院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电子材料,给出初审意见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综合考核: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考核细则并对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组织考核。综合考核以线上面试为主,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个环节,任一考核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折算成100分计算,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线下现场集中式考核工作。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四)录取:学院根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
四、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执行,确保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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