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硕博人才培养特色项目启动遴选
2020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遴选通知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批准,我院“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入选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资助项目,可资助联合培养博士3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外方合作院校为英国斯旺西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美国杜兰大学以及意大利热那亚大学。现将联合培养博士遴选事宜通知如下,访问学者的遴选通知将另行发布。
一、申请时间
联合培养博士: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0日( 2020年12月底前派出)
二、资助内容及期限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三、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选拔方式
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020-2021)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办法》。
四、报名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发送到liuaili@dlm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2020年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报名申请+姓名”。
法学院
2020年2月24日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国际海事法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020-2021)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办法
2020/2021学年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1+1+1”联合培养项目
申请通知
2019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CityU)签订的合作协议,现在开始两校间“1+1+1”联合培养项目的报名申请工作。请有意参加项目学习的学生将姓名、学号、专业年级、邮箱、电话、拟申请的方向等信息通过邮件发送法学院于诗卉老师(yushihui@dlmu.edu.cn) ,截止时间3月4日(周三)。
项目的相关信息如下,供参考。
一、项目的基本录取条件
(a)持有法学本科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或(适用于海商和运输法律方向申请学生)持有海事、物流或相关学科学位证书,或持有其他学科学位证书,并有3年或以上与海事或物流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但此种情况下必须修读基础课程。
基础课程:
攻读海商和运输法硕士学位的学生,如果没有法学本科学位,则被要求修读两门基础课——LW6164E合同法和LW6181E普通法体系、原理和方法。基础课为非基础课打下学习的基础。考虑到两门基础课的性质,法律学院会在每个学年的第一学期提供上述课程,学生需要在第一学期修读非基础课之前或与非基础课同时修读基础课。
(b)最低英语程度的要求:
·托福595分(纸考);或97分(网考);或70分or 70分(revised paper-delivered test; sum of Reading, Listening and Writing section scores);或
·雅思总分7分; 或
·六级500分; 或
·其他类似的语言测试成绩
CityU法律学院规定上述成绩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者需要提供自大学申请开始日前3年内的有效英语成绩。
二、项目的研究方向
CityU为DMU法学专业研究生提供下列英文项目课程(仅为英文),并会不时做出调整:
·中国和比较法方向
·国际经济法方向
·普通法方向
·海事和运输法方向
·知识产权和科技法方向
·公司和商法方向
·普通方向
有关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LLM项目的更多信息请见https://www.cityu.edu.hk/slw/academic/postgraduate_llm.html
三、DMU对于参加项目学生的资助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海大办字〔2019〕32 号),每名参加项目的学生将获得不超过人民币1万2千元的资助。详见该文件。
四、项目证书
符合CityU要求的项目学生将获得CityU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在CityU学习的课程、获得的学分符合我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替代并转换为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相关课程和学分,满足我校对于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学生可获得我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
中共中央党校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 (统一考试)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关于推迟举行2020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的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迟提交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材料时间的通知
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推迟2020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公布时间的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