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即将开始
上海海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将于2021年3月15日起开通,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通知。
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1日
网报地址:
http://yzxt.shmtu.edu.cn/xscx/
02
上海海事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选拔制、“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申请-考核”选拔制:详见《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硕博连读:详见《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一)“申请-考核”选拔制考生
1.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申请-考核”选拔制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②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凡在境外留学的申请人须获得学位,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④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⑤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已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
⑥报考类别原则上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即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对个别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人,可适当放宽。
2.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请于上述指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后选择“申请-考核”报名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缴纳报名费:250元。在3月26日前将报名费转入我校银行账户,并将寄转账凭证和报名材料一起寄给研招办。(户名:上海海事大学,账号:442959343712,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营业部,支行行号:104290065067,附言应写明:博士报考费+申请人姓名);
(2)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4月1日前向研招办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申请-考核制博士报考材料”。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确认),用A4纸打印;
②学历、学位材料:
本科阶段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硕士阶段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以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③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④科研成果:近三年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取得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结题的证明等复印件;
⑤申请人填报的博士生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⑥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推荐信模板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⑦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⑧申请人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陈述书,不少于3000字(陈述书模板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
⑩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交《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承诺书》(模板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⑪缴费凭证;
⑫申请英语考试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免考申请,详细说明申请免考的依据和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考生
1.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申请对象为上海海事大学非毕业班的全日制二年级在学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硕士生)。
硕博连读申请条件为:
①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身体健康;
②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科研成果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放宽);
③学习成绩优良;
④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⑤有两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2.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请于上述指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选择“硕博连读”报名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4月1日前向研招办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报考材料。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A4纸打印);
②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③两封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复印证;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不少于3000字;
⑦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科研经费证明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申请材料应按照要求通过EMS(谢绝其他快递)寄至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招办
邮编:201306
电话:021-38284584
具体信息可至我校研招网(http://yz.shmtu.edu.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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