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招生实际情况,现将博士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
1.北京生源录取博士生(指北京本地户口,不包括本科高校集体户)不迁入户口。
2.非定向录取博士生须办理户口卡(京内迁入)或户口迁移证(京外迁入)。
3.户口迁往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落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录取博士生如为党员须转党组织关系,于入学报到时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财政部机关党委;接收单位:中国共产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委员会,介绍信由地方县(市)级组织部或市级教工委转出盖章。
2.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录取博士生如为团员,可在原单位办理团关系转出,团员证盖转出章。介绍信抬头:财政部机关团委,接收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由于财科院共青团团委正在申请成立,暂时团组织关系可转入,但无法办理转出。
(三)学生档案邮寄。
1.录取博士生请在2021年7月16日前或2021年8月23日后将个人档案和党组织材料使用EMS邮寄至财科院,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531室,单位名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收件人:邵老师,收件电话:010-88190580。
2.非定向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录取博士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邮寄。
定向拟录取博士生请下载并填写《研究生网报信息更改申请》,确认定向单位、定向单位所在区县名称及代码的信息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一致,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邮件发送至招生办公室邮箱,邮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博士+网报信息更改申请”。
1.录取博士生凭北京银行发送至预留手机的缴费短信,在北京银行APP的“生活缴费”模块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财科院不再统一办理银行卡。如有操作疑问可拨打北京银行客服电话95526咨询答疑,操作办法详见《北京银行校园缴费操作流程指引》,缴费要求随录取通知书寄发。
2.非定向录取博士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非在职)自行办理或使用个人已开户的建设银行借记卡(一类账户),用于发放奖助学金和医药费报销款,请于2021年5月25日—6月10日登录财科院研究生院官网成绩查询系统填报银行卡信息。
1.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份使用EMS邮寄,此前录取考生须确认报名阶段在研招网填写的通讯地址是否正确,如需修改请登录财科院研究生院官网成绩查询系统,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定向协议将随录取通知书邮寄,个人和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于入学报到时交回。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邮箱:cky_yzb@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
财科院招生办公室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示及时发布最新要求,请关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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