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自治区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今年价格改革6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政府定价制度,稳步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加快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合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推进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稳妥疏导突出价格矛盾。具体如下:
(一)抓紧完善政府定价制度。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新政发〔2015〕10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制定了价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以放开和下放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权限为重点,正在清理2015年之前的价格规范性文件,分为废止和保留两类将于年底前予以公布。各地也应抓紧开展相关工作,承接好下放的价格管理权限,尽快梳理与放开价格管理权限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在自治区公布废止和保留文件目录之后,及时公布本地应废止和保留的价格规范性文件,衔接好各项政策,统一协调、联动推进我区价格改革工作。
(二)稳步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2015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委重新修改完善了推进自治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已上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待审批后实施;推进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也再次修改完善,拟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为稳妥有序建立我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摸清底数,提前谋划,制定可行性高、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积极推进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一户一表”
和居民生活用气户表的改造工作,确保自治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意见公布后,能够及时组织实施。乌鲁木齐市、和田市、哈密市等地要在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施。
(三)加快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2015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新发改农价﹝2015﹞1457号),已明确提出2016年底前要实现我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和执行到位,原则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每吨应调整至居民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各地要坚持“污染者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水污染防治形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和污水处理率等,与制定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协调进行,优先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确保能够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
(四)合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目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意见、挂网向社会公开等方式,修改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在会签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于近期印发实施。各地应在广泛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明确物业服务内容,界定物业服务收费范围,研究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管理模式,为修订完善本地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打好基础。
(五)推进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4﹞75号)要求,2015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了8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幅度建议。各地应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抓紧测算本地区县级公立医院近三年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加成的平均收入,参照建议调整幅度,自行确定各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幅度,合理安排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
(六)积极稳妥疏导突出价格矛盾。
各地应结合经济发展实际,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城市公用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矛盾的通知》(新发改价综﹝2015﹞957号)要求,抓住当前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且低位运行的有利时机,认真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重点解决各地城市公交、出租车、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水、供气、供热、物业等价格或收费矛盾。调价前要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调价后要评估政策效果。同时,充分考虑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采取多种形式的“价格救济”,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
其中,与居民生活最密切的水、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年将有新进展。
自治区发改委医价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气户表的改造,才能确保自治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意见公布后,能够及时组织实施。
乌鲁木齐市、和田市、哈密市等地,要在已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施。
|来源:发改委|
-End-
郑言江,政说新疆,微信ID:zheng_yanjiang,欢迎您的关注!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郑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