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岳东晓20171216的新浪博客,可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岳东晓,1968年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物理学博士,计算机信息科学硕士,著有《赢在美国:贺梅案真相揭秘》一书。岳以法庭之友身份,帮助田纳西最高法院解决了贺家是否蓄意遗弃贺梅以及是否应该剥夺贺氏夫妇父母权的问题 。案件产生的相关法律成为美国第一个以华人命名的法案:贺梅法案。最近日本发生的一起中国留学生凶杀案引起了高度关注。被害人叫江歌,1992年生于青岛,2016年入读日本法政大学研究生。凶手为陈世峰,1991年出生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入读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研究生汉语研究科。陈世峰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刘鑫1992年出生于青岛,2016年入读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研究生。案发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零点16分左右,地点在江歌与刘鑫住处门外的过道上。2017年12月11日开始,该凶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采用裁判员制度进行初审。到今天为止,已经进行了5天的审判。这个案子网上众说纷纭,很多资深媒体人物主持了各种评论节目。但稍看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些媒体人基本是根据自己了解的片面情况凭着自己的想象进行断链逻辑思维,然后煽情地扣出各种帽子,“现在的人怎么了”之类。要知道真相,必须根据证据,然后逻辑地从证据中得出真相。证据的关键要素是时间、地点以及相互作用。必须明白这个基本原理:原因发生的时间必须早于结果。别看这个因果关系的时间顺序原理不言自明,但很多人在进行推理时存在不能正确理清先后顺序的通病。这在历史研究中也经常出现,很多人往往会把现在知道的事情拿去质疑历史事件,而不是根据当时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得看看案发现场。验伤结果表明,受害者颈部被刺10余刀。致命的伤是从颈部右边刺入,贯穿脖子左边的大动脉。证据显示,凶手有几刀没有将刀完全从颈部伤口拔出,而是在同一处连续刺杀,加大创口。专家判断受害者应该会立刻血如泉涌倒地,无法发出呼救。根据维基百科,地点为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中野6丁目一栋楼的2楼的201房间门口。当时江歌与刘鑫从车站回到住处。车站与住处直线距离约700米。如下图:
这是一个近照,门号201的01字样似乎被涂掉,这就是江歌住的公寓。从照片可以看出,这个过道只有门这么宽,宽度只有约一米,不可能两人并行。门是从左边向外推开的。门铃应该是左边墙上的那个黑色按钮。地面铺的塑料布是为了掩盖凶杀留下的血痕。由此可见,凶杀就在门口。门上也有斑斑血迹。
但前面的门的照片已经没有血迹,说明拍照时已经经过擦洗。再看过道的远距离情况,可以看到过道相当狭长,要经过至少两户人家的门口。
再看看外景,这是上楼的楼梯。江歌的住处是在二楼,一楼与二楼之间有个信箱。
案发经过主要根据几个方面的证据,1)警方发现的物证以及记录;2)目击证人邻居的证词;3)凶手陈世峰的证词;4)刘鑫的证词;5)江歌母亲的证词(江歌与她母亲在案发前几分钟还在微信联系)。另外,我们必须考虑证人的可信度问题。陈世峰只承认恐吓罪,不承认杀人罪,他辩解称是江歌拿刀刺向他,他在夺刀过程中刀刺到了江歌脖子。既然陈世峰不认罪,那么他与他的辩护律师会绞尽脑汁逃避杀人的法律责任。因此,任何陈世峰可以用于减轻其罪行的证词均应该做最大的怀疑。陈世峰的证词顶多只能采信对他不利的、或者无关罪行严重程度的部分。警方、邻居、江歌母亲的证词都不存在可以疑问的理由。刘鑫当时报警的记录中的内容也应采信,但鉴于刘鑫引发了很多疑问,我们在这里先放在一边。公认的事实是,11月2日下午3点多,也就是案发前几个小时,陈世峰去江歌住处找刘鑫纠缠,刘鑫不开门,将事情告诉江歌,江歌立刻回来与陈世峰理论,到下午四点多刘鑫出门时陈世峰还没走,三人发生争吵。
此事江歌在之后与江妈微信中提到,江歌质问陈世峰怎么知道她住在这,陈说你管不着,江歌请陈世峰离开。江妈提醒江歌注意安全,担心陈世峰会不会打她,江歌说日本治安好,不用担心。等等。这说明江歌根本没有料到陈世峰会做出杀人的事,读者应该想到,陈某也是饱读孔孟之书的文科研究生,不是动辄动刀子的街头混混,之前也没有他行凶的记录。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当晚,陈世峰换了衣服,换上一双红色的鞋,穿着套头衫,带着口罩、帽子,背着换的衣服、带着一瓶威士忌酒,前往案发地点等候。陈世峰没有在离自己家最近的地点上火车,而是在一个更远的车站上车;上车后,他没有使用他通常用的交通卡(交通卡使用有计算机记录),而是用零钱买票。陈世峰在作证中说,因为知道江歌喝酒,所以那晚给她带去酒,准备喝酒聊天。他却不知警方对瓶口进行了分析,发现有陈的DNA。这说明陈打开酒瓶喝了一点,但这也说明他酒喝得不多然后把瓶子盖上了,否则陈拿喝剩的半瓶酒去找江歌说法就很荒谬了。警方证据还显示,陈世峰在手机上搜索了洗衣店的位置,陈世峰作案后将血衣换上了带去的衣服,然后回家用家里的洗衣机洗了血衣。对当晚携带衣服以及搜索洗衣店,陈的解释是家里洗衣机坏了,他带去找洗衣店洗。但是,陈的血衣是用家里洗衣机洗的,因此找洗衣店的洗带去的衣服不能成立,更合理解释是准备作案后在外面清洗血衣,以免家里留下血迹。陈世峰行凶的刀从何来?陈世峰说是江歌拿着刺向他,并说江歌的刀很可能是刘鑫从门里递给江歌的。如果这一点成立,陈的罪就会大减。11月22日,警方对陈世峰所在的大东文化大学院生研究室进行搜查,在茶水架上发现一个水果刀盒子,但没找到盒子里的水果刀。而大东文化大学教授高桥供述,2011年买了这把水果刀,但发现刀不见了。研究室丢失的这把刀与凶器为同一型号。没有江歌住所有这款刀的任何证据。对凶器来源,可以基本判定,陈世峰伪证。其所述与刀来源相关的证词,包括所谓刘鑫给江歌刀,应该全部视为虚假。根据陈世峰证词,当天深夜,他来到案发地点之后,在三楼等候多时,看到刘鑫与江歌两人一起回来,刘鑫迅速上楼,而江歌则在二楼信箱处查看(参见上面的照片),然后慢慢走上去。陈世峰之后尾随江歌。这个情节非常重要。之前很多报道分析里,很多人说是三人当晚发生争执。情况完全不是如此。陈世峰躲在三楼等候,并没有说话,更没有跟江歌、刘鑫打招呼,江歌、刘鑫也不知道陈世峰在现场。在陈世峰的作证中,这一点非常明显。根据陈世峰的证词,他在当晚没有跟江歌说一句话。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刘鑫先上楼,江歌在下面查看信箱,慢慢上去。楼道相当短,因此等江歌上去时,刘鑫已经进了房间。江歌在狭窄的楼道中向楼道顶端的家门走去,突然发觉背后有人紧跟着,肯定会加快步伐。而当江歌回过头的时候,发现一个带着口罩、头部裹得严实的人。江歌在数小时前见过陈,但此时的陈换了衣服、鞋子,带了口罩、帽子,而且陈还刻意没有带眼镜。从陈世峰的准备工作看,这是一起精心预谋的蒙面客谋杀。陈当然知道开口说话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所以陈自始至终一言不发。江歌是否认出了凶手就是陈世峰呢?很可能没有。即使有,根据陈世峰的证词,在江歌可能出声的时候,陈世峰捂住了她的嘴。
我住在203号,和缅甸人Nan住在一起。11月2日午夜,刚过零点,我和Nan吃夜宵。我们听到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有人在跑,是两个人的脚步声。我们还听到一声凄切的尖叫。就像猫被人掐住了脖子的声音。我们公寓平常很少看到猫。我们说,如果是人怎么办。我打开门,探头往外看。
只见201号门前倒着一个女人,还有个男人蹲在女人身边,双手在女人脖子那里摸索。男人转过头来,我们四目相对。男人戴着白色口罩。身穿有头套的长袖衣服,衣服上没有图案,颜色比较亮,接近白色。裤子什么样不记得了。男人背着双肩包。我想,女人可能醉倒了,男人在照顾她。
我探头看的时间大概有3秒,然后关门。随后听到咚咚咚快速奔跑,渐渐远去的脚步声。这时脚步声是一个人的。我知道是男的跑了。
Nan问我女的还倒着吗?Nan就开门看外面。发现女的倒了,叫她没反应。门上还有血迹。我们感到害怕。赶紧关上门,上了锁。想报警,又怕自己的日语说不明白。我们就到阳台,叫205号的日本人,说有女人倒下了,报警吧。谁知205号的人让我们报警。我们要报警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叫,说“姐姐很危险,快来!”应该是有人报警了。后来外面就热闹起来。
邻居听到两个人跑的脚步声,说明江歌察觉有人跟着,想迅速进门,而陈世峰一言不发紧跟其后。夜深人静,邻居既然能听见脚步声,如果江歌、陈世峰有任何对话,邻居应该也会听到,但他们没有。邻居听到的下一个声音也不是大声的惨叫,而是像猫惨叫的声音,这应该是江歌被刺穿颈部发出的最后凄惨声,当时她应该已经无法用声带正常发声了。邻居两人这时商量了两句,估计不会超过一分钟时间,打开门看到江歌倒在地上,带着口罩的男子蹲在女人身边,但男的并没有发声。邻居与男子对视之后,邻居关门。然后陈世峰就跑了。邻居后来听到的“姐姐很危险”是刘鑫在201屋内给警察打电话。江歌可能到最后也没有看出、听出杀害他的凶手是谁。至此我们可以结论,陈世峰自演自导的是一场日本悬疑式谋杀。首先一点,读者不能把读者事后知道的东西当成刘鑫当时知道的。刘鑫当时急于回房间换裤子,根本不会料到会在一分钟内发生血案。江歌意识到危险也是在走入二楼的楼道之后。刘的证词是:她回房后取卫生间与内裤,听到外面一个“啊”的短促尖叫声,然后声音被打断。刘鑫试图推开门查看,但只能打开一点,然后被一股很大的力量推了回来。对照邻居TAN的证词,刘鑫听到的应该是同一声惨叫,之所以之后没有叫声,应该陈世峰一刀对江歌喉部造成重创,导致无法正常发声。这时陈世峰应该是在一声不发、持续对江歌颈部进行刺杀,而江歌试图抵抗。从刀伤看,多处是重复伤口,说明江歌身体处于固定状态,否则运动中的人体,刺伤位置会变化。达到这个效果,陈世峰必须用一手把江歌固定,但光是一只手是没有这个力量的,肩部无法提供足够的力矩对抗江歌的挣扎,必须借助外力。之所以刘鑫说门被推回来,最大的可能是陈世峰一手将江歌抵在门上,用门与江歌背部之间的摩擦力抵消江歌脚下移动的力量。这从门上的血迹可以部分证实。这个残忍的凶杀过程总共十几刀,但时间可能不超过一分钟。刘鑫在这段时间内推不开门,完全正常。刘鑫打电话向日本警察报警的录音的笔录显示她用汉语说:【把门锁了,不要骂了】。这是她一边拨打电话,一边在对门外说话,在向警察用日语报警之前说的一句中文被录下了。刘鑫作证说,她之前修正了笔录,把录音的记录改成了【 把门锁了,不要闹了】,但是电话录音没有录到全部,她说的全部是【怎么把门锁了?不要闹了】。网上很多人根据这个前后的不同,认为刘鑫在伪证。但是如果稍微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出,【不要骂了】完全不符合当时的情况。外面并没有人在骂,陈世峰是在冷血刺杀,江歌也发不出声。刘鑫精神当时还算正常,不会没有人在骂的情况下,却对门外说不要骂了。刘鑫根本不知道有她们后面有人跟着上来,认为门推不开可能是江歌在“闹”完全可以理解。【把门锁了】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刘鑫把门锁了,然后向外面宣布,但这好像很奇怪,自己锁了门还要大声宣告?另一种解释是刘鑫要门外的江歌把门锁了,好像也说不通。而【怎么把门锁了?】这个疑问与【不要闹了】最为吻合。这些话是刘鑫在发现异样之后试图得到江歌的回应。刘鑫在电话里跟警察对话,怎么也得一分钟时间。根据TAN 邻居的证词,开门看了陈世峰一眼之后,陈世峰很快跑了。刘鑫跟警察打电话的声音,陈世峰如果听到了,更应该加快其逃跑。刘鑫再次跟警察打电话时,陈世峰应该早已逃匿。
这之后的事情与凶杀已经毫无关系了。刘鑫后来听到的响声,应该是邻居出来查看躺在地上的江歌时的声音。从现场可以看出,如果门是开着的,那么江歌、刘鑫两人都逃不出毒手。陈世峰逃跑是因为邻居开门看见(然后有迅速关上门),如果进入室内,他有充分时间,不会留下能够看出他是谁的证人。陈世峰作证称本来江歌已经进去一半,是刘鑫把她推出来的,还递了把刀子。这个说法应该是受到了网络上对刘鑫质疑的启发而编造。即使根据陈自己的证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匆匆进屋的刘鑫知道江歌后面有人跟着。如果刘真是把江歌从屋里推出来,那么门应该会跟着大开,陈世峰应该能够迅速进去。网上有人质疑为什么刘鑫声称什么都没看到却在第二次电话中说要救护车、说有人袭击。刘鑫的解释是,江歌就在后面却不答应,然后听到惨叫与响声,自己做的设想与判断。另外,刘鑫说通过猫眼平时能看清外面,那天却什么也看不到。这也被作为她撒谎的证据。须知,刘鑫肯定不是眼睛一直在门口盯着猫眼处看,而应该更多是在房间内部。如果刘鑫通过猫眼查看时,江歌或者陈世峰身体正好挡在猫眼位置,当然看去是一片黑。后来江歌倒在地上、陈世峰蹲着的时候,有两个问题,她查看的视角以及猫眼上是否有血迹。这些相关证据缺乏。203号的邻居打开门查看,看到陈世峰手放在江歌脖子处,与陈世峰对视都没有看出发生了凶杀案,而是以为女的醉了。陈世峰逃跑后,邻居又跑去叫躺在地上江歌,这才看到血迹。刘鑫在屋内通过门上猫眼没看到什么并不奇怪。时序线为什么重要?有一个基本物理原理,原因必须是在结果之前。因果往往是责任的确定性因素。在案件中,被告一方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颠倒因果,搞混责任关系。而控告一方当然要致力于维持真相。数年前,我在美国联邦法院一个知识产权案件,被告试图采取时序乾坤大挪移,试想很多事情,事实相同、先后顺序一变,就完全不同了。因此,在庭审前几天,我花了195美元买了一个其实很简单的软件,制作了一个时序线图。各个事件的先后顺序清清楚楚,陪审团让被告律师团搞糊涂的可能性也就大大降低了。我只是按事件先后顺序列出如下。准确时间我没有数据,但顺序是关键。
1. 2016年11月2日23点左右 (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中野6丁目某楼)
江歌、刘鑫回到住处楼下,陈世峰从三楼看到。但江歌、刘鑫没有发觉陈。
刘鑫因生理期,快速上二楼 回201室换内衣;江歌在一二楼中间的信箱停留查看,然后慢慢上楼。江歌走上二楼楼道,陈世峰从三楼下来尾随在江歌之后。203室 邻居TAN听到两个人很快的脚步声 --- 江歌察觉后面有人,加快速度,陈世峰加速尾追。
203 室内,邻居TAN与NAN听到猫一样的一声惨叫,但又怀疑是不是人声。201室内刘鑫正在换裤子,听到一声短促尖锐的叫声。注:邻居TAN没有听出是人的声音,而以为是猫,说明这不是正常发声;刘鑫应该也听不出是江歌的声音。
7. 11月3日零点10分 5 (江歌与陈世峰在门口外进行搏斗,陈世峰持续猛力用刀刺杀江歌颈部)刘鑫从内室来到门口,试图推开门。邻居 TAN与NAN讨论是否应该出去查看究竟。刘鑫拨打电话报警,同时在向门外用中文发出询问,试图得到江歌的回应,没有得到任何语言回应。刘鑫向日本警方用日语报告。9. 11月3日零点10分 6 (江歌被刺杀倒在地上,邻居TAN出外查看)此时江歌已经被多次刺杀后,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失去知觉,陈世峰蹲在地上查看。邻居TAN打开门,看到一个戴口罩男子,一声不发,手放在江歌颈部。邻居与男子对视,以为女子醉酒,于是关门回房。邻居TAN听到一个人迅速逃离的脚步声,知道男的已经离开。至此,凶杀作案结束,凶手逃离现场。
邻居出门呼叫躺在地上的江歌,没有反应,然后发现血迹。准备报警。后来听到刘鑫在房间内催促警察快来。。。。网络讨论的误区:不但搞混陈世峰作案的时间顺序,还把上面的11,也就是陈世峰完成凶杀后的事情搅浑到凶杀案之间纠缠不休。陈世峰是那种面无表情瞪着死鱼眼睛的冷血男子,他在法庭上的眼泪不过是为了逃避惩罚的泪腺挤压表演。江歌就在受害前不久还在对母亲说,24岁了还在花母亲的钱,要找工作赚钱报答母亲的养育。这样一个孝顺、讲义气的女子倒在了血泊之中,天理何在?正义只能靠人们用对罪恶的惩罚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