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装修提取!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五大调整!
朋友们注意啦
你的钱袋子将发生变化~
今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
提取政策的通知》
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作出5大调整
▼
1.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2.租房提取上限增至1800元
3.今年7月起取消装修提取
4.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复核
5.离职或失业提取流程简化
调整1: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今后,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分摊费用,可用住房公积金缴交。我市将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下简称“电梯提取”)。工程竣工验收后,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费用。
电梯提取时,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进行电梯提取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能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且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如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配偶的姓名,办理提取时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增设电梯提取需要申请人到中心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可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所需材料可见《增设电梯提取》的办事指南。
电梯提取申请提取时间并没有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电梯提取只可提取一次。
此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旧楼有望加装电梯。(戳图看详情)
调整2:租房提取上限增至1800元
进一步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是本次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无房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时,提取比例上限将从原来的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70%、额度上限也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这也是自2016年4月1日以来,我市再次上调租房提取的比例和上限。
近年来,我市不断简化租房提取的办理流程,丰富办理的渠道,方便职工办理该项业务。目前,公积金中心的网厅、微信、短信、自助终端、柜台均可办理租房提取。
调整3:今年7月起取消装修提取
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装修提取。
该项调整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使到公积金更加集中用于保障刚需型住房消费需求。为确保该项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将在今年7月1日起取消装修提取。
调整4: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复核
今后,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需增加复核的环节,该流程办结的时限为3个工作日。此举旨在加强对违规提取的治理,防范骗提套取风险。
调整5:离职或失业提取流程简化
按照我市现行的公积金政策,离职或失业提取按“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到账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均可提取,没有时间限制。但2015年3月1日后无论以何种形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
本次政策优化,对离职或失业提取2015年3月1日以前缴存到账的住房公积金流程进行了简化。如果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第十四条(二)规定的情形,申请提取2015年3月1日前账户余额时,可通过单位批量代办或线下(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智慧终端)临柜办理,而审核时将不再收取离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焦点问答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配偶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为多少?
答:可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配偶的姓名,则办理提取时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且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
增设电梯提取是否有办理时间的限制?
答:申请提取时间没有限制,只要申请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携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申请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际支付金额未提够,是否可以再次提取?
答:不可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只可提取一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到哪里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要件材料?
答:增设电梯提取需要申请人到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地址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所需材料详见《增设电梯提取》的办事指南。
消息来源 | 全媒体记者 伍江 通讯员 裴家宏
本期编辑 | 邹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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