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促阳光执行 | 丰泽法院与泉州市通淮公证处联合成立“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
“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
签约揭牌仪式
- 丰泽法院 -
躲避 摆烂 玩失踪
耍赖 抵抗 设障碍
堆放物品 赖着不搬 拒不腾退
面对警告无动于衷 不实言论引发误解
这些屡见不鲜的“拒执”行为
长期以来是人民法院执行的“老大难”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切实解决强制执行中涉及房屋腾退、物品清理、文书送达等难题,丰泽法院将作为第三方机构的公证机关引入法院执行辅助事务中,致力于司法资源“强强联合”,对执行“老大难”问题组合出击。
12月7日上午,丰泽法院与泉州市通淮公证处举行“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揭牌仪式,双方签订了《公证辅助执行协作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章泽和泉州市通淮公证处主任林时发共同为 “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中心”揭牌。
01
“公证”参与哪些执行辅助事务
《公证辅助执行协作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中明确指出,“执行辅助事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扣押车辆车内物品现状或清点、查封房产或工业厂房强制腾空开锁及室内物品现状或财产清点、查封、扣押企业仓库内商品存货或生产流水线机器设备现状或清点、执行行为公证、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及执行和解协议公证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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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公证”怎么参与执行辅助事务
在委托通淮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前,对能够实际送达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先予以告知拟办理的公证事项及其应承担的公证费用,对无法送达的当事人,采取公告送达或在拟实施公证的现场张贴公告、执行告知书等措施。通淮公证处接受法院委托的公证事项后,应在执行人员指定的期限内予以协助配合并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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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的优势
公证机构秉持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立场,参与和协助法院执行,就房屋清场、物品现状、财产清点、不动产查封的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见证,极大地保障了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增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消除了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因执行可能存在的认知差别和纠纷隐患,提高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安全感和认同感,对保障国家强制力的实现和保护执行当事人的权益发挥的一定是相当积极的作用。
结语
下一步,丰泽法院将在落实公证辅助执行协作机制的基础上,提高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有力提升法院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大力降低执行风险、化解涉执纠纷,保障执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
供稿: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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