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规划设计研讨会”发出有轨电车规划设计倡议书
近年来有轨电车在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中得到了快速应用,运营和在建有轨电车的城市超过20个。但有轨电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应用过程中也出现了功能定位不清晰、客流不足、工程造价偏高等问题。为了保障有轨电车交通的可持续发展,2018年5月25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轨道交通分会和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铁路分会联合在南京主办了“有轨电车规划设计研讨会”,会议倡议如下:
倡导构建多模式、多层次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有轨电车作为中低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制式,可填补地铁、轻轨与常规公交之间的交通需求空白,有利于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层次,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提升出行品质。
倡导线网规划先行
做好有轨电车线网与城市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的协调;编制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常规公交等不同交通方式“多规合一”的综合交通规划;实现中心城区“以机动车为主”向“公共交通+慢行系统为本”的观念转变,倡导有轨电车进入中心城区,促进有轨电车健康可持续发展。
倡导“绿色、安全、舒适、便捷、美观”的建设原则
功能定位与城市规模及其发展阶段相适应
在特大型及大型城市,其主要功能为地铁的补充及延伸,串联轨道交通站点及商业商务核心区、客流集散中心,实现无缝换乘;在中型城市或城市新区,可作为城市公共交通骨干,串联不同城市功能组团,保障运营期的客流;在旅游景区承担观光及游客集散功能,打造“城市名片”。
倡导“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科学合理确定线网中各条线路的建设时序,首期实施线路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应遵循“交通服务和引导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线路初期客流负荷强度不低于0.20万人次/ km·日。
倡导“协调、创新、融合”的设计理念
有轨电车线路建设要与沿线城市用地发展相适应,平均站间距宜在500-1000m之间;与沿线道路交通相协调,不宜敷设在城市快速路上;通过沿线合理交通组织,旅行速度宜控制在18-25km/h之间;尽量使系统设备集成化、智能化,以体现“用地集约、以人为本”的有轨电车特点;沿线站点与其它交通方式相衔接,尽量做到与2种以上交通方式的衔接换乘。
倡导“精细化设计”
紧密结合有轨电车技术特征、线路功能定位要求,采用标准化与特性化相结合的设计思想,规划设计出满足不同需求的有轨电车交通工程。
倡导“经济适用”的原则
有轨电车建设应以沿路面敷设为主,高架、隧道区段不宜超过全线规模的30%,直接工程费用(不含征地拆迁和道路改造)宜控制在1.0亿元/km以内。
倡导“网络化”运营模式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 “一轨多线”的互联互通的运营模式,满足不同组团之间的出行需求, 提升客流和综合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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