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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教育局致家长们的一封信,很重要!

罗湖教育 2020-08-30


交通事故猛于虎

近期,孩童事故频发

令人心痛!


8岁女童命丧车下



2018年10月26日16时42分许,范某驾驶粤BDF6918号小型轿车在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海工业区北门无名路由北往南行驶至美宜佳路段。


右转弯时,该车车头右侧与右侧道路的行人熊某发生碰撞,熊某倒地后该车右前轮又与熊某发生碾压,造成熊某当场死亡。


牵引车撞倒自行车

11岁初中生当场身亡



2018年10月26日中午,在龙华区民治街道油松路工业路口,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行人当场死亡。



为什么

孩子们对交通安全没有充分认知

如果有人提前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

这些悲剧是否能够避免……


在悲痛之余

我们更应认识到

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车辆的儿童盲区

大多事故的直接原因皆为

驾驶人在驾车时未仔细观察周围情况

未及时发现正在路旁玩耍的小孩

因此,驾驶员、家长、儿童

都应该了解一下车辆的儿童盲区!

在车辆行驶时

不要让儿童靠近盲区!


在这里,我们也向家长们发出一封信

请家长们务必认真阅读

与我们一起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安全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交通安全事关孩子的生命和每个家庭的幸福,为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我们共同努力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线。在此,我们倡议:


1. 教育自己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莫抢行”;做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横过马路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禁止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切实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2. 发挥“大手拉小手”的作用,家长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以身作则做好孩子们的榜样。


3. 坚决杜绝不到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禁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下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必须年满16周岁”“杜绝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下儿童驾驶自行车或三轮车”, 确保未成年人不因骑自行车或电动车而发生意外。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是孩子法定监护人,请您对孩子一定要尽到自己交通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您的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全家平安、幸福!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日


交通安全

是孩子们人生中的必修课之一

让我们共同携手

教育孩子们

关爱生命、保护生命


来源:罗湖区教育局,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部分图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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